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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山东即墨王海成特大杀人案全纪实

大案纪实 2026-01-03 菜科探索 +
简介:1998年的山东即墨市,是一个以纺织业和农业为主的县级市。

这里民风淳朴,邻里关系紧密,但一场突如其来的血案彻底撕裂了这座小城的宁静。

案件主角王海成,时年32岁,

【菜科解读】

1998年的山东即墨市,是一个以纺织业和农业为主的县级市。

这里民风淳朴,邻里关系紧密,但一场突如其来的血案彻底撕裂了这座小城的宁静。

案件主角王海成,时年32岁,是即墨市某村的一名普通农民。

他性格孤僻,早年因婚姻问题与妻子离婚,独自抚养年幼的儿子,长期与父母同住。

据村民回忆,王海成平日沉默寡言,但偶尔会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其性格中隐含的暴戾逐渐成为村民茶余饭后的谈资。

案发经过:四条生命的戛然而止

时间:1998年11月15日深夜至16日凌晨

地点:即墨市某村王海成家中及邻近区域

受害人:王海成的父母(王某、李某,均年过六旬)、前妻张某(30岁)、邻居刘某(28岁)

11月15日晚,王海成因琐事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

据警方调查,争吵的导火索是王海成要求父母将积蓄交出,用于偿还赌债,但遭到拒绝。

当晚10时许,王海成持铁锤闯入父母卧室,连续击打二人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随后,他因担心前妻张某(离婚后仍偶尔来探望儿子)知晓此事,遂前往张某住处,以“儿子生病”为由将其骗至家中,用同样手段杀害。

次日凌晨,王海成在清理现场时,发现邻居刘某(曾因土地纠纷与他发生过冲突)站在自家院墙外窥探。

恐惧暴露的王海成冲出家门,用铁锤追击刘某至村口田地,将其杀害后抛尸于水沟。

案件侦破:血迹与谎言的崩塌

11月16日上午,村民发现刘某失踪后报警。

警方在调查中注意到王海成家中异常:院内泥土有翻动痕迹,屋内弥漫着浓重的消毒水味。

面对询问,王海成声称“父母去外地走亲戚”,但警方在其家中提取到多处血迹,经DNA比对与四位受害者吻合。

在铁证面前,王海成于11月17日凌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他供述,自己长期沉迷赌博,欠下高额债务,因父母拒绝资助而心生怨恨;

杀害前妻是怕她争夺儿子抚养权;

灭口邻居则是为了“消除隐患”。

司法审判:法律与伦理的审判

1999年3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王海成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庭审中,王海成表情冷漠,对指控供认不讳,但拒绝向受害者家属道歉。

其辩护律师提出“王海成存在精神障碍”,但司法鉴定显示其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999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王海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赔偿四位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元(因王海成无财产,实际未执行)。

王海成不服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0年2月,王海成被执行死刑。

1998年山东即墨王海成特大杀人案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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