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就唠唠这明家犯罪集团的“前世今生”,看看他们是怎么从“风光无限”混到“枪下亡魂”的。
崛起:从“小混混”到“缅北一霸”,明家的“发家史”够野!明家的“掌门人”明学昌,早年就是个“小混混”,在缅北混日子。
可这哥们儿有“野心”——他发现,缅北地广人稀,政府管得松,正好适合搞“灰色产业”。
于是,他拉拢了一帮亲戚、打手,开始干起了诈骗、赌博、贩毒的勾当。
明家最“拿手”的是啥?诈骗!他们专门骗中国人——先在网上发“高薪招聘”的广告,把人骗到缅北,然后关进“诈骗工厂”,逼着他们打电话、发短信骗钱。
要是有人不听话,轻则拳打脚踢,重则直接“消失”——据说,明家的后院里,埋过不少“不听话”的受害者。
靠着这手“绝活”,明家赚得盆满钵满,成了缅北的“土皇帝”。
明学昌还给自己封了个“老大”的称号,出门坐豪车、住别墅,手下小弟成群,那叫一个威风。
嚣张:杀人、绑架、搞“保护伞”,明家“作死”没底线!明家有钱有势后,越来越嚣张。
他们不仅诈骗,还干起了杀人、绑架的勾当——要是有人敢反抗,或者想逃跑,明家直接“动手”,绝不手软。
最离谱的是,明家还搞起了“保护伞”——他们用钱收买缅北的当地官员、警察,甚至军阀,让他们给自己“撑腰”。
有了“保护伞”,明家更肆无忌惮,连中国警方都拿他们没办法。
可明家忘了一句老话:“天狂有雨,人狂有祸。
”他们越嚣张,摔得越惨——中国警方早就盯上了他们,只是一直在收集证据,等时机成熟。
覆灭:跨国追凶、证据确凿,明家“团灭”倒计时!2023年,中国警方终于出手了——他们联合缅甸警方,对明家犯罪集团展开了“雷霆行动”。
这一行动,可把明家吓坏了——他们没想到,中国警方会这么“狠”,直接跨国追凶。
明家想跑?没门!中国警方早就布下了天罗地网——他们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明家成员的位置;
又通过国际合作,让缅甸警方配合抓捕。
短短几个月,明家的核心成员就被一网打尽——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一个都没跑掉。
被抓后,明家还想抵赖?没用!中国警方早就收集了大量证据——诈骗记录、杀人视频、绑架现场照片……铁证如山,明家想狡辩都难。
审判: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明家“大戏”彻底落幕!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
一审宣判后,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诈、涉赌资金100余亿元。
明家犯罪集团还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涉诈人员,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
以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和以巫鸿明等人为首要分子的电诈犯罪集团结伙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其中,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均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
临刑前,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尾声:明家的“下场”,给谁敲响了警钟?明家犯罪集团的覆灭,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不管是搞诈骗的,还是干其他违法勾当的,早晚都会被法律制裁。
别以为躲到国外就没事,中国警方的“手”长着呢,跨国追凶也不是难事。
所以,下次要是有人跟你说:“缅北高薪招聘,月入过万,去不去?”你可以笑着回他:“去啊,不过得先问问明家那11条命同不同意——他们可是用命换来的教训,你可别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