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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三号公案纪实:杀人奸尸共45人,专杀情侣,被判处死刑

未解之谜 2026-01-03 菜科探索 +
简介:1995年到2003年8年时间,凶手盗窃、抢劫、杀人、强奸甚至奸尸100余起,杀害45人,其中强奸10人。

性质非常恶劣,被定

【菜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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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到2003年8年时间,凶手盗窃、抢劫、杀人、强奸甚至奸尸100余起,杀害45人,其中强奸10人。

性质非常恶劣,被定为辽宁三号公案。

事情要从2000年说起,5月9号清晨,辽宁省沈阳市一男子路过沈河去一处大堤旁边,远远的就看见不远处河堤上有人躺着,出于好心,他赶紧过去查看。

等到走近了才发现,躺着的是两名青年男女,其中女性下身赤裸。

看样子两个都已经死了。

吓得这名男子赶紧跑到附近商店借了电话报警。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察,确认两人已经死亡,作案手法十分残忍,男子被从后面刺穿心脏而死,女子更惨,是从前面刺穿心脏而死,最让人气愤的女子死后被玷污,而且肛门处也有被玷污的痕迹。

辽宁三号公案纪实:杀人奸尸共45人,专杀情侣,被判处死刑

警方从案发现场附近,提取到几枚非受害者鞋印。

经过分析比对认为是凶手离开时留下来的,而且凶手应该在1米6左右,身形矮小。

就在警方还在研究凶手犯罪意图的时候,第二天,皇姑区北运河将军园内,又发生一起命案,受害者同样是一对情侣。

又是心脏被刺身亡,同样女子尸体被玷污,而且肛门内也发现凶手DNA。

还没等警方反应过来,第三天北陵公园没有出现一起情侣被杀案。

杀人手法一样,不过因为公园有人,凶手还没有来得及玷污尸体,就仓皇逃跑了。

没有目击证人看清凶手的长相。

除了现场遗留的脚印和DNA外,警方目前没有想我任何有用的线索,案子一度陷入僵局。

而后几个月凶手没有任何消息,但是警方任务一个可以三天连续杀死六人,强奸三人的歹徒不太可能就真么销声匿迹。

警方觉得歹徒有可能流窜到其他地方去作案了。

于是,警方对周边几个城市发出协查通告。

果然凶手流窜到开原市作案去了。

7月6日一男子向两房报案,家中妻子惨遭杀害并被玷污,家中财物被抢。

7月24日,开原市城郊一村民惨遭灭门,20多岁夫妻俩被锄头砍死,19岁的妹妹头部粉碎性骨折死亡,尸体同样被玷污。

经过DNA比对,警方认为这两起案件同沈阳三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

随后警方又对沈阳市附近几座城市近几年的凶杀案调查发现,凶手至少作案20余起。

警方针对这些案件的目击证人提供的信息总结出,凶手是一个30岁左右身高160公分的瘦小男子。

分析出凶手不仅仅是简单的抢劫杀人,更像是对情侣有一种报复性复仇心理,因为几乎受害者都是情侣身份。

但是从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后,凶手真的销声匿迹没有再次作案。

直到2002年10月17日,沈阳某植物园内发现一对情侣被杀害。

同样是被刺身亡,女子依然死后被玷污。

这些年一系列的作案,却抓不到凶手。

警方将此案定位辽宁省三号公安,成立专案组调查。

转机出现在2003年1月,汪家乡一出村民家发生命案,凶手将夫妻两个刺成重伤,当着丈夫的面玷污奄奄一息的妻子,事后又逼问财物,男主人奋起反抗,恰巧住在隔壁的弟弟来哥哥家发现他们,凶手仓皇逃脱。

男主人经过抢救成功脱险,事后向警方描述凶手长相,警方画出凶手画像并发往全省公安机关,到并没有发现此人。

最后还是一名在看守所的犯人认出画像,就是凶手王强。

7月14日,警方根据调查来到王强母亲所在村庄调查得知,王强正好今天回来看望寄养在母亲这的儿子,警方经过周密部署一举抓获王强。

王强被捕后,面对铁证如山,对所有犯罪供认不讳。

根据王强自己交待,他1995年之后才开始杀人,以前只是抢劫盗窃。

1995年至2002年8年多时间,王强一共作案100多起,太早至少的事情他已经不记得了。

这8年时间他总共杀死45人,强奸10人。

当警方问他为什么要如此变态的杀人,死后还要玷污尸体。

王强回忆说这跟他从小的经历有很大关系,王强自小父母离婚,他跟父亲生活,但父亲嗜赌,对他非打即骂。

9岁开始王强就开始流浪,流浪的时候经常被人欺负,吃不饱穿不暖。

在他沦落当乞丐的时候,被几个男乞丐侵犯,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对尸体侵害的主要原因。

出于报复心里,王强专门对情侣下手。

将已经曾经遭受过的凌辱报复到受害人身上,享受报复的快感。

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1998年杀人案

2008年12月落网时,犯罪嫌疑人于海洋、李利共同犯罪二起:共同故意杀人一起;

共同抢劫一起;

另外,嫌疑人李利还有三起犯罪事实:1998年在沈阳铁西区杀害一女子;

1993年和2006年分别诈骗10万元、40万元。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二犯均应当数罪并罚,杀人罪与抢劫罪均属严重暴力性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特别是嫌疑人李利,多年来屡次作案,足见其社会危险性,若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嫌疑人于海洋,罪当处死,若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可考虑死刑并立即执行。

一、犯罪嫌疑人于海洋、李利共同犯罪二起,均为刑事重案。

  1、2008年12月15日孙某一(女,25岁,铁西区人)驾驶自己的一台吉利牌汽车失踪。

21日14时许,桃仙派出所接110群众报警发现车辆。

车内发现一滩血迹,后经鉴定为孙某一所留。

经过警方连续48小时的侦查,发现于海洋、李利具有重大嫌疑。

12月23日晚18时许,于海洋被抓获。

李利也被擒获。

  2、嫌疑人于海洋与李利,2008年10月8日在铁西新玛特广场附近,将被害人王某某(女,32岁,铁西区人)绑架。

通过恐吓、殴打等手段,在抢走一部诺基亚手机、人民币600余元后,又逼问其银行卡密码,提走现金28000余元。

二、犯罪嫌疑人李利,另有一起命案,且涉嫌抢劫与诈骗。

1、李利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嫌疑人李利交待了于1998年5月24日在铁西区的家中将孙某二(女,48岁,和平区人)(当时该女自称王某)杀害并分尸,后将尸体装在在两个袋内抛在皇姑区向工派出所管内的大成车站附近的犯罪事实。

同时还抢走3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

  2、嫌疑人李利还伙同李某曾于1993年以作方便面生意为名诈骗刘某某10万元钱。

3、2006年6月,嫌疑人李利在太原街城管作临时工时,以出租岗亭做生意为由,诈骗周某40万元后,李利就跑去南方玩,直到2008年3月份才回到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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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至1999年,辽宁省沈阳市爆发了一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件

1989年至1999年,辽宁省沈阳市爆发了一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件,社会公众在破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1995年9月10日,沈阳某区出现一辆临时牌照的汽车,车内有两具男性尸体。

警察检查了现场,得知这两个人死于近距离枪击。

经查证,死者系辽中县人,姓名为胡根、田明宏。

警方为破案做了大量的工作,调查,走访证人,但一时半会儿没有任何线索。

1996年3月初的一天,沈阳警方接到另一起出租车司机失踪案。

民警是失踪人员的妻子,称其丈夫王某某凌晨4点出门上班,结果一去不复返。

同年3月8日上午9点,警方再次接到报案。

沈阳某饲料厂,三名蒙面歹徒将一辆出租车开到工厂办公楼前,向刚取款回来的会计、出纳开了几枪,造成一死一伤,并带走20.7万元现金。

然后飞快的开走了。

警察立即跟踪那辆出租车并找到了它。

歹徒曾弃车逃走。

出租车上有个司机王某某已经死了。

这就是著名的“38”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沈阳警方梳理了近几年的劫车持枪抢劫案件,发现很多案件的相似度都很高。

警方分析了取火犯罪的特点,对比了现场留下的弹壳,认为这些案件是同一批歹徒所为;

这个群体对沈阳市比较熟悉,应该在沈阳生活比较久。

警方决定在全市展开大规模搜查和逮捕。

经过近一个月的搜捕,沈阳警方查获7支手枪和数百名有功人员,但“38”案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

至此,狡猾的歹徒集体消失在人海中,不再作案,不再被曝光。

就在案件调查长时间无法停止的时候,犯罪分子又活跃起来了。

1999年10月19日晚,曹在一住宅区被劫匪枪杀,并带走价值100万元的财物,但这是犯罪分子唯一一次不戴口罩作案。

警方决定大量依靠公众。

从1999年10月22日开始,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系列案件的细节,从全社会收集线索。

到时候公众提供的很多线索都会聚集在警察特遣部队里。

与此同时,一位姓周的公众向警方提供了关键线索。

他看到了歹徒的脸,警察画了一张歹徒的模仿画像,并向媒体公布了画像。

有人看了仿人像,提供了歹徒曾经开过的两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的车牌。

警察开车找人,把画像分开仿制,很快就把两个嫌疑人关了起来。

1999年10月29日,抓获立功犯罪嫌疑人王家人、王家利。

他们是供认持械抢劫杀人有功的兄弟,供认了他们的三个同伙孙德林、孙德松和王文序。

警方迅速逮捕了孙德林、孙德松和王文序。

随着调查的不时深入,警方发现,从1989年到1999年10月19日,该团伙共作案40余起,造成21人死亡,25人受伤,抢劫财物约300万元。

1999年12月15日,王家人、王家利、孙德林、孙德松、王文序被判处死刑。

每个人都要有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恐惧。

本案五人妄想,置生命于不顾,杀人抢钱,罪大恶极。

案子破了,公众的力量起了关键作用。

是无处不在的公众发现了罪犯的面孔和他们的汽车品牌。

警察能够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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