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至2005年1月,成瑞龙伙同兰启荣等人在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等地流窜作案,制造10起特大案件,杀害13人,其中包括4名警察和2名无辜儿童。
这起案件因作案手段残忍、跨省流窜时间长、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列为公安部A级督办案件。
2009年5月31日,成瑞龙在江西赣州因抢劫罪落网,2010年11月2日被执行注射死刑。

1995年冬夜,成瑞龙纠集兰启荣、成胜、成海芳等人在广东南海桂城策划绑架海鲜档老板。
他们以谈生意为名诱骗老板开门,将一家三口绑架后索要20万元赎金。
成瑞龙独自离开时劫走老板手机、1万港币及数千元现金,并安排兰启荣收钱。
成胜在控制人质时被警方抓获,成海芳逃亡途中被击毙。
此案暴露出成瑞龙冷血狡诈的犯罪特质——他不仅对受害者毫无怜悯,更将同伙视为可抛弃的棋子。
桂林房地产老板劫杀案
1997年4月,成瑞龙与兰启荣在桂林七星公园附近盯上房地产老板。
两人潜伏至凌晨1时,在楼梯拐角处用尖刀和铁链制服受害者。
当老板反抗时,兰启荣失手将刀刺入其胸口,成瑞龙为灭口连捅数刀。
此案标志着成瑞龙从单纯谋财转向暴力升级,其作案工具从冷兵器升级为枪支。
北海老警察抢枪案
1998年3月,兰启荣在北海发现独居老警察,用铁锤将其砸死后抢走配枪。
这支64式手枪成为成瑞龙后续犯罪的核心工具,他甚至在狱中回忆时称“得到枪后胆子大了很多”。
该案暴露出基层警务安全漏洞,也凸显成瑞龙对暴力的病态依赖。
肇庆证券所枪杀案
1998年5月,成瑞龙在肇庆证券交易所盯上取款男子。
他尾随至小巷用枪挟持,因受害者反抗导致走火自伤。
为掩盖行踪,他当街枪杀受害者,此案引发肇庆全市戒严,但成瑞龙已逃往佛山。
1998年5月22日晚,成瑞龙与兰启荣在佛山亲仁西路被两名便衣警察盘查。
成瑞龙突然拔枪射击,导致一名警察当场死亡,另一名重伤。
逃跑途中,他们又遇两名骑摩托车巡逻的警察,成瑞龙再次开枪,造成一死一伤。
这起案件震惊全国,佛山警方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追凶。
犯罪心理剖析
成瑞龙在供述中称:“杀了那么多人,进去就死定了,要脱身必须杀了警察。
”这种将暴力视为唯一生存手段的逻辑,折射出其反社会人格的彻底异化。
他甚至在狱中炫耀:“当时我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做事要果断绝一点。
”

跨省逃亡:从悍匪到阶下囚的蜕变
重庆枪杀治安员案
1999年,成瑞龙在重庆盘查时枪杀治安队员,其反侦查能力达到顶峰。
他通过化名“周全”、伪造福建口音、频繁更换藏身地等方式逃避追捕,甚至在2001年与同伙“小九一”入室抢劫时,因受害者反抗而灭门。
江西狱中现形记
2005年1月,成瑞龙在江西龙南县抢劫保险柜后跳车逃亡,被送医时谎称“周全,福建人”。
警方仅以抢劫罪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但2009年指纹比对揭穿其真实身份。
这一戏剧性转折源于公安部“清网行动”的科技赋能——全国在逃人员指纹库的建立,让成瑞龙精心编织的谎言土崩瓦解。
一审认定罪行
2010年2月21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故意杀人罪:杀害13人
抢劫罪:劫财28.8万元,致2人重伤
强奸罪:强奸少女1人
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

法院认定其“作案手段特别凶残,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虽主动供述强奸罪行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二审终极裁决
2010年7月9日,广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成瑞龙在法庭上提出三个特殊请求:
佩戴黑框眼镜示人(被拒)
捐赠遗体(未执行)
见前女友和孩子(未获准)
这些请求暴露出其扭曲的自我认知——既想维持“斯文”形象,又试图以遗体捐赠寻求救赎,更妄图用亲情软化司法判决。
执行死刑:血色终章的警示
2010年11月2日上午10时14分,佛山殡仪馆内,成瑞龙被法警押上执行床。
当剪刀剪开其衣袖时,他盯着天花板喃喃自语。
这个曾叫嚣“能杀130人”的恶魔,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未留下一句道歉。
并配文,“现在我们看见你了。
” 并且他还在随后回复说,已经有些网页端和APP端用户能使用多模态功能了。
随后有网友分享链接,他在和DeepSeek的对话中插入图片,DeepSeek可以精准地识别图中的元素,包括人物、背景、动作、颜色。
虽然不能从链接中查看图片,但是能看到文件的类型是PNG图片。
截至目前,DeepSeek尚未在官网、Hugging Face或GitHub发布新的多模态模型权重、技术报告或正式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陈小康昨日曾发布同一张图片,配文为"马上我们就能看到你",该帖今日已被删除。
近日,记者走访北京多家商超、市场发现,仍有部分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等变色照明设备。
“生鲜灯”禁而未绝? 记者实地探访 部分市场灯光仍给生鲜“美颜” 在房山区华冠购物中心牛羊鲜肉销售区,记者看到,多家摊位的肉类存放于冰柜内,冰柜内嵌红色照明灯具,在灯光加持下,肉类色泽鲜亮红润,观感优于食材本色。
商户坦言,红色灯具为市场统一配备,并非商户自行安装,设备和灯光效果均由市场统一设置。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商户依靠偏红光源提升食材卖相,也有商户刻意区分经营方式,称自身摊位使用常规光线,售卖食材为新鲜现货,并非依靠变色灯具美化品相。
随后,记者在各大电商平台检索“生鲜灯”“猪肉灯”等关键词,依旧检索到大量在售商品及商家。
多款产品标注“新国标”“隐形红”,支持灯光色彩自定义调节,可实现全红至全白多模式切换。
同时,平台产品细分品类齐全,针对卤味、猪肉、水果、牛羊肉等不同生鲜品类,匹配专属变色照明设备,商家可根据经营品类按需选购。
事实上,早在2023年,北京多家大型批发市场便已启动生鲜灯整改工作。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介绍,此前市场普遍使用红灯照射肉类、蓝灯照射海鲜、绿灯照射蔬菜等变色灯具,后续统一更换为合规白色日光灯。
位于北京海淀区的锦绣大地市场,据工作人员回忆,市场曾耗时100天加班加点,完成场内所有商户摊位生鲜灯具的统一采购与更换,全面淘汰违规变色生鲜灯。
时隔三年,市场整改成效是否持续?记者再次探访锦绣大地批发市场。
在场内猪肉摊位看到,灯具开启与关闭状态下,肉类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不存在灯光美化食材的情况。
摊位商户介绍,市场早年统一配备的红色生鲜灯已全部更换完毕,按照国家规定,红色美颜灯具已全面禁用,这类灯具虽能让肉类观感红润,但无法还原食材真实品质,容易误导消费者。
前来采购的消费者表示,统一更换白光灯的整改方式十分便民,能够直观看清生鲜食材的真实品相,有效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让生鲜产品回归“真本色” 北京深入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全市经营者发布风险提示与告诫通知,同步启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在辖区农贸市场、商超等场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科副科长李堪勇介绍,本次专项整治旨在杜绝灯光美化食材的误导性经营行为,向消费者呈现生鲜农产品最真实的外观与品质。
执法人员说明,本次整治聚焦农贸市场、商超、生鲜门店等重点经营场所,紧盯肉类、水产、水果等高频使用美颜灯具的生鲜品类,全面排查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灯光美化食材等问题,让各类生鲜产品还原天然本色。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目前已通过发布工作提示、发放告诫书、上门普法宣讲等方式,引导商户诚信合规经营。
后续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
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若发现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可通过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商户违规使用美颜照明设施误导消费、拒不整改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识破“美颜”生鲜灯 教你避开灯光陷阱 整治之下,经营者逐步做到禁用、慎用违规生鲜灯。
对消费者而言,掌握简单的辨别技巧,也能有效避开灯光“美颜”陷阱,理性选购生鲜食材。
消费者只需掌握基础方法,即可快速甄别违规生鲜灯,避免被美化灯光误导。
最直观的辨别方式,是对比灯光下与自然光下的食材成色。
合规照明贴近自然光,呈现标准白光,能够还原食材真实样貌。
若摊位灯光泛红、发粉,让肉类、果蔬看起来色泽异常鲜艳、观感失真,即为典型的违规生鲜灯。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科副科长李堪勇演示,可现场取出肉类食材进行对比观察:以鸡胸肉为例,对比食材在摊位灯光与自然光下的色泽,颜色保持一致,即可判定摊位灯具合规。
除此之外,普通A4白纸也是简易有效的检测工具。
将白纸放置于摊位灯光下,若纸张保持纯白,说明灯具原色还原度高、符合规范;
若白纸被映衬出红色、粉色等偏色调,则代表灯光刻意调色,属于误导消费者的违规生鲜照明设备。
业内专家分析,想要彻底杜绝生鲜灯违规使用问题,还需细化行业标准、压实市场主体监管责任,引导商户转变经营理念。
此外,相关部门需进一步细化合规灯具的色温、显色指数等技术参数,填补行业标准漏洞,消除监管灰色地带。
同时针对屡教不改、违规经营的商户及摊位,依法落实处罚措施,强化监管震慑力。
来源:BRTV新闻(记者 白雪微 郝欣) 监制:于津津 编辑: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