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年32岁的泸定县公安局民警赵林,在短短数日内
【菜科解读】
1998年12月,四川甘孜州泸定县,这座以红军长征“飞夺泸定桥”闻名的川西小城,被一桩特大杀人案撕裂了往日的宁静。
时年32岁的泸定县公安局民警赵林,在短短数日内连续作案,导致10人死亡、2人重伤,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四川省公安系统内部最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之一。
案件涉及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报复性杀人及跨区域流窜作案,其残忍程度与社会影响震惊全国。

赵林,1966年生,泸定县本地人,1987年从四川省警察学校毕业后进入泸定县公安局工作。
案发前,他担任县局刑警队侦查员,曾因参与破获多起重大案件被评为“优秀民警”。
然而,表面光鲜的履历下,赵林性格孤僻、报复心极强,曾因工作矛盾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并多次扬言“要让得罪我的人付出代价”。
泸定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某:赵林的直接上级,因批评其工作态度遭记恨。
同事张某、李某:曾参与调查赵林经手的一起疑点重重的盗窃案。
张某家属:包括其妻子、父母及两名未成年子女,因赵林“灭口”逻辑被杀害。

无辜路人陈某:赵林作案后逃亡途中为抢车制造的随机凶案。
第一阶段:职场报复(1998年12月10日-12日)
赵林以“汇报工作”为由,将副局长王某骗至县局附近偏僻路段,用私藏的六四式手枪连开三枪将其击毙。
随后,他潜入同事张某家中,趁其熟睡时用斧头砍杀张某及其妻子,并纵火焚尸以掩盖证据。
次日,赵林以“协助调查”为名将另一名同事李某诱至郊外,用枪击中其头部后抛尸河中。
第二阶段:灭口与逃亡(12月13日-15日)
发现张某年仅8岁的儿子未死,赵林返回现场补刀,并杀害闻讯赶来的张某父母。
为消除潜在证人,他闯入张某亲属家中,将包括两名儿童在内的四人杀害。
此时,警方已锁定赵林为嫌疑人,但其凭借对地形和警务流程的熟悉,驾驶抢来的车辆向雅安方向逃窜。

第三阶段:跨区域流窜与最终落网(12月16日)
在雅安市天全县,赵林为抢车将路人陈某杀害,并驾车冲撞检查站,导致一名交警重伤。
最终,在数百名武警的围捕下,赵林弃车逃入山林,于12月17日被发现时已服毒自杀,送医后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