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陕西社保关系转移流程因社保类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转移范围(省内、跨省)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社保关系转移流程: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省内转移
陕西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无需办理正式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时,原单位停保,新单位或个人续保,缴费记录自动归集、连续计算。
2、跨省转移
线上办理:
您可以通过以下五种途径在网上自助申请(申请前请先登录或新用户注册):
(1)掌上12333
电子社保卡→人社办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
(2) 陕西社会保险
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人社办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
(3)支付宝
市民中心→社保→综合服务→人社部官方服务→人社办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
(4)微信小程序
电子社保卡→人社办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si.12333.gov.cn/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填写转移申请表,由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1、省内转移
登录“陕西医保”微信小程序、APP或陕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省内转移”模块,填写原参保地、转入地信息,提交申请。
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成《参保凭证》,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凭证后完成关系转入。

2、跨省转移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APP或陕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跨省医疗保险转入申请”,填写转出地、转入地信息,提交申请。
转入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收到函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出,转入地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
3、注意:
要将外地职工医保转到西安,必须再西安正常参保缴费; 办理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转入的外地市参保缴费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在西安市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合并计算;转入的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至参保人员在西安市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用于就医购药。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1、跨省转移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经实人认证后填写转移信息,提交申请。
转入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部级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传递信息,转出地经办机构在1个月内完成基金划转。
注意事项
办理转移前,需确保转出地参保状态为“暂停缴费”,转入地已办理参保登记。转移过程中,可通过相应平台查询办理进度。
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跨省缴纳的社保需要转移社保关系吗? 可以转!但是没有必要频繁转! 社保转移产生的影响主要在于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在待遇领取地确定前无需频繁转移哦!也就是说,在确定自己的待遇领取地前,都可以不去理会! 那么如何确定 自己的退休遇领取地呢 我们来了解一下 如何确定自己的退休待遇领取地? ✅如何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 退休待遇地规定: 如果是省内流动就业人员,省内的最后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如果是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要根据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地方参保年限、最后参保所在地进行确定。
确定方法如下 图源:本地宝 注:只有临时养老保险关系(后面简称临时户)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集并办理待遇领取。
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的为临时户 非广东省户籍 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本省参保, 首次参保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为了方便大家更清晰的认识到 如何确定自己的退休待遇领取地 小编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 退休待遇地确定举例说明 ✅假设你在天津缴了12年养老保险,后来回户籍所在地深圳工作并缴了4年: 由于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深圳,所以深圳为待遇领取地。
✅假设你的户籍所在地是天津,来深圳工作并缴了17年养老保险(非临时账户): 此时由于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深圳累计缴费满10年所以深圳为待遇领取地。
✅假设你的户籍所在地是天津,但先在北京缴了11年养老保险(非临时账户),后来又在深圳缴了5年社保: 由于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不满10年,则上一个(即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北京为待遇领取地。
✅假设你的户籍所在地是深圳,但是在北京、湖南、浙江三个地方都缴过养老保险,分别缴了5年、6年、7年,但是在深圳却从未缴过: 由于你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虽然你没有在户籍所在地深圳缴费过,养老待遇领取地也应为深圳。
✅注:这里的10年仅是作为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不是参保10年即可领取退休金。
养老保险参保最低年限规定 最后如果你已经确定了 你的退休待遇领取地 那么就可以提前转移社保关系 社保转移方式 ✅线上转移
“解题暖心”大走访实现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域覆盖,宣传无死角、服务无盲区。
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组、农户,以“政策宣讲+法规普及”模式,面对面普及社会保险政策,重点讲解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的100元至5000元共 10个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渠道,践行社保服务人民、保障民生的宗旨,引导居民主动参保、按时缴费。
在市级“薪火传承,志愿同行”系列活动中,每次均有不同部门单位协同参与。
我局充分依托社工部统筹各方、人员力量集中的优势,有效弥补自身宣传力量不足的短板。
社保志愿者与社工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并肩服务,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政策要点,重点开展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宣传,手把手帮助老年人完成认证操作,同步普及社保防诈骗知识,切实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和风险防范意识。
系列活动将政策宣传与便民服务深度融合,以暖民心的方式传递社保温度,落实为民服务初心,拉近与群众距离,让社保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