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井口旁发现大面积血泊和拖拽痕迹。
死者是女性,呈头下脚上姿态蜷缩在直径仅37厘米的井底,民警艰难打捞上尸体。
专案组推断案发第一现场在机井旁,嫌疑人精心预谋,作案为便于藏尸。
调查受阻:尸源难定陷僵局被害人约35岁,死因为锐器造成的失血性休克,穿着时髦,不像附近村民。
死者身上无指明身份物品,现场也无多余痕迹。
专案组扩大搜查范围,增派警力以机井为中心地毯式搜索,并对附近村庄走访调查,持续一周却无功而返。
附近村庄无女性消失,砀山县近期也无失踪报案,村民没见过被害女子。
警方分析死者可能是外地人,砀山县位于四省七县交界,女子来源成谜。
砀山县公安局发布协查通告、刊登认尸启示,但案情毫无进展,尸源无法确定,侦查陷入僵局。
重启调查:DNA技术现曙光“118曹庄无名女尸案”一直未破,办案民警如鲠在喉,只能妥善保管物证,期待发挥作用。
15年后,2021年11月,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警方刑侦技术提升,砀山县公安局再次将此案提上侦破日程。
确定死者身份是破案关键,现在有了DNA技术,查清尸源有望。
砀山县公安局2019年建立DNA实验室,在DNA帮助下破获很多命案积案。
技术人员从一块电子表上成功提取死者生物信息,但比对发现全国有2000多人可能与死者存在亲缘关系。
缩小范围:妊娠纹成关键线索案件调查记录显示被害人腹部有妊娠纹,说明生前育有子女。
死者遇害时约35岁,子女年龄可能在15岁到36岁之间,这一推测大大缩小筛查范围,符合条件人员只剩60多人。
民警继续努力,添加单亲家庭、原籍在砀山县周边等条件后,名单只剩3人。
其中郭平安1992年出生,时年29岁,原籍河南开封,母亲袁晓玲1972年出生,1999年离家出走,至今无音信,袁晓玲特征与无名女尸相似。
确定尸源:千里核查破谜团办案民警赶往开封核查,提取袁晓玲儿子DNA与死者重新比对,经大量调查工作,确定袁晓玲就是“118曹庄无名女尸案”被害人。
袁晓玲原籍贵州遵义习水县,在开封打工时与郭永胜相识,婚后育有一子。
郭永胜35岁结婚,与袁晓玲年龄差距大,婚后生活不和谐,袁晓玲勉强支撑四年后离家出走,再未回家。
郭永胜觉得这是家丑,既未报案也未外出寻找,失踪人口信息库无袁晓玲资料。
排查疑凶:丈夫洗脱嫌疑妻子遇害,丈夫郭永胜成首要怀疑对象。
他与袁晓玲婚后关系紧张,妻子出走后不管不顾,警方怀疑他是凶手。
2021年12月8日,郭永胜被传唤到公安局,他解释袁晓玲离家出走早有征兆,多次提及不想要这个家,他已有心理准备,知道无力挽回,所以妻子出走后未采取行动。
邻居证实2006年1月18日临近春节,郭永胜一直带着孩子在家中过寒假,他没有作案时间。
锁定真凶:情人浮出水面袁晓玲离家出走后情况不明,警方前往贵州习水县走访其亲朋好友,得知2003年她曾回老家,随行男子陈俊良身份很快查清,1969年出生,河南开封人。
民警暗中调查,从工友口中得知陈俊良有家室却与袁晓玲有地下恋情,被妻子察觉后家里鸡飞狗跳。
工友辨认出陈俊良情人是袁晓玲,陈俊良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立即控制他。
陈俊良大呼冤枉,称深爱袁晓玲,最可能杀人的是妻子刘丽。
刘丽性格暴躁,得知丈夫外遇后闹到工厂,还砍伤丈夫胳膊,曾放狠话要把袁晓玲丢到黄河里,刘丽也有杀人动机。
民警找刘丽了解情况,她称当时是气话,承认大闹后找过袁晓玲,给了1000元现金,袁晓玲爽快答应收拾行李走人。
陈俊良和刘丽各执一词,警方无从查证。
真相大白:毛衣检材锁凶徒警方再次翻阅案件卷宗,想到袁晓玲遇害前可能与凶手搏斗,电子表上能保留生物信息,其他地方可能也有线索。
死者衣物保存完好,若与嫌疑人肢体接触,衣服上可能保留其生物检材。
砀山县公安局DNA实验室不具备精密检测条件,相关物证送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一个星期后,鉴定结果显示袁晓玲毛衣袖口检测出一名男性生物检材。
张有信1970年出生,2015年因打架斗殴留下DNA信息,是砀山县曹庄镇张庄村人,家距发现尸体的机井直线距离仅两公里。
生物检材留在袁晓玲毛衣上,二人很可能存在联系。
调查发现,张有信婚后独自到开封打工,2006年春节期间才回老家,工友回忆他在开封期间可能有情人,但无人知晓身份。
张有信打工地点距袁晓玲住处近,二人可能认识,他的生物检材留在死者身上不是巧合,专案组判断他可能是凶手。
法律审判:凶手终食恶果2022年6月8日,砀山县警方到张有信家中,他得知来者身份后转身想逃,被民警抓获。
张有信异常行为验证了专案组判断。
到案后,他一开始狡辩,在警方强大心理攻势下露出马脚,抽完一支烟后断断续续交代犯罪事实。
2004年11月一天下午,张有信下班闲逛时搭讪精神恍惚的袁晓玲,二人相识并发展成情人关系。
一年后袁晓玲提出结婚,张有信借故拖延,二人因此不断争执,张有信萌生杀人念头。
2006年1月17日,他以回家与妻子摊牌为由带袁晓玲回砀山老家,夜幕降临走到废弃机井边时,就地将其杀害。
2022年11月29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有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