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含气)、酒精、汽油、煤油、烟花制品等均不可携带。
腐蚀性及毒害品:盐酸、硫酸、硝酸、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具有强腐蚀性或毒性的物品严禁登机。
二、液态物品与含酒精制品超量液态化妆品:单件容量超过100毫升的液态化妆品(如洗面奶、面霜)需托运,总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含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托运需满足以下条件:酒精体积百分比24%:数量不限。
24%<酒精体积百分比70%:每人托运量5升。
酒精体积百分比>70%:禁止托运。
其他液态危险品:花露水、风油精、指甲油、香水(超100毫升)等可能因易燃性被限制。
三、锋利及钝器类物品生活与专业刀具:菜刀、水果刀、手术刀、屠宰刀等需托运,不可随身携带。
体育用品与工具:棒球棍、登山杖、斧头、锤子等钝器需托运,不可随身携带。
四、火种与自热食品火种类物品: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打火石)等禁止携带或托运。
自热食品:如自嗨锅(含生石灰加热包)因易燃性被禁止。
五、充电宝与电子设备充电宝携带规则:标识清晰,额定能量100Wh(约20000毫安):可随身携带,每人限2块。
100Wh<额定能量160Wh:需航空公司批准。
额定能量>160Wh:禁止携带。
使用限制:飞行途中禁止使用充电宝充电,且需关闭电源。
六、其他特殊物品强磁化物与刺激性气味物品:可能干扰仪表或影响客舱环境的物品被禁止。
发热类物品:暖宝宝贴、电热水袋等因安全隐患需谨慎携带。
活体动物与特殊物品:小动物需提前申请并符合托运要求;
锂电池设备(如相机电池)需随身携带,不可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