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血案,彻底打破了小河村(化名)的宁静。
这起案件不
【菜科解读】
2004年的重庆黔江区,地处武陵山脉腹地,群山环绕的地理环境让这里保留着传统农耕社会的静谧。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血案,彻底打破了小河村(化名)的宁静。
这起案件不仅因手段残忍震惊当地,更因凶手与受害者之间复杂的关系网络,成为研究极端犯罪心理的典型案例。

核心人物:矛盾交织的凶手与受害者
凶手粟某:时年38岁,初中文化,小河村本地村民。
性格内向寡言,长期在村中以务农和打零工为生,曾因琐事与邻居发生多次冲突,在村民眼中是“话少但记仇”的典型。
案发前半年,其妻子因家庭贫困离家出走,留下粟某与12岁儿子相依为命,经济压力与情感挫折成为其心理崩溃的导火索。
受害者群体:
张某(男,45岁):村中杂货店老板,粟某的远房表亲。
因赊账问题与粟某积怨多年,案发前曾当众嘲讽粟某“连老婆都养不起”。
李某(女,32岁):张某妻子,案发时怀有身孕。
其弟曾与粟某发生土地纠纷,李某多次在村中散布粟某“小心眼”的言论。
王某(男,19岁):张某杂货店帮工,粟某认为其与妻子有染(后证实为谣言),曾持刀威胁王某离开村庄。
案发经过:从蓄谋到爆发的72小时
矛盾激化阶段:
2004年6月15日,粟某因儿子学费问题再次向张某赊账被拒,张某当众撕毁粟某此前写下的欠条,并扬言“再闹就报警”。
当晚,粟某在村口小酒馆独自饮酒至凌晨,目击者称其反复念叨“大不了同归于尽”。

预谋实施阶段:
6月16日清晨,粟某携带自制匕首(用磨尖的钢筋焊接木柄)和铁锤,潜入张某家后院。
他先切断电话线,随后躲藏在柴房观察动向。
上午10时许,张某外出进货,李某独自在家整理货物,王某则在隔壁房间休息。
血腥屠杀阶段:
第一次袭击:粟某趁李某弯腰搬运货物时,用铁锤猛击其后脑,致其当场昏迷。
随后用匕首连续刺戳其颈部、胸部共17刀。
第二次袭击:听到动静的王某持棍冲出,被粟某用铁锤击碎左膝,倒地后遭匕首割喉。
补刀行为:为确保两人死亡,粟某返回厨房取来菜刀,对李某腹部连砍8刀(法医鉴定显示其已怀孕4个月),对王某面部砍击5刀。
逃离现场:粟某用张某家的摩托车钥匙骑走车辆,途中将染血衣物焚烧,匕首丢入村外河流。
追捕与自首:
6月17日,村民发现张某家异常后报警。
警方在现场提取到残缺指纹和摩托车轨迹,锁定粟某为重大嫌疑人。
6月18日凌晨,潜逃至邻县山区的粟某因饥饿返回村中,被蹲守民警当场抓获。
审讯中,其承认“早就想杀光所有看不起我的人”。
司法审判:量刑争议与法律解读

侦查阶段:
警方在粟某家中搜出写满仇恨言论的日记本,其中详细记录了与张某等人的矛盾,以及“要让这些人付出代价”等语句。
心理鉴定显示,粟某具有偏执型人格障碍,但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审判过程:
2004年12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粟某犯故意杀人罪,且具有“杀害孕妇、造成多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等从重情节。
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但未被采纳。
判决结果:
2005年1月,法院认定粟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亲属)经济损失共计12.3万元。
粟某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