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1934年辽宁营口坠龙事件是真的吗?龙骨证据竟被日本人盗走。
龙是中华名族的图腾,关于中国是否游龙的问题已经历经了千百年的讨论,而发生在1934年辽宁营口坠龙事件让人们似乎已经得到了答案,原来龙不止存在于传说和神话故事中,还有人记录下了珍贵的照片。
可惜当时还处在抗日战争时期,1934年辽宁营口坠龙事件的巨大尸骨被日本人盗走,留下了这未解之谜。
龙坠落后神秘消失,再次出现已是死尸
辽宁营口坠龙事件发生在1934年的夏天,辽宁营口阴雨连绵,持续下了40多天的大雨,辽河水暴涨,辽河北岸的芦苇塘变成了一片汪洋,鱼虾漂浮在水面上,空气中飘散着一股强烈的腥臭味道。
大雨过后,当时生活在辽河北岸的人们都能闻到苇塘内的腐臭气味,但却始终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

一天,一个看管苇塘的人顺着味道走去,在他扒开芦苇时,惊奇地发现在芦苇塘中竟然有一巨大怪物的尸骸。
看苇塘人惶恐不安,慌慌慌张张地拔腿就往回家跑,据说到家后他一头扎到炕上,从此一病不起。
当地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回忆说,这个怪物曾经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出现在距离入海口20公里处。
当时,老百姓认为天降巨龙是吉祥之物,发生了辽宁营口坠龙事件是不祥之兆。
为了使困龙尽快上天,人们有的用苇席给怪兽塔凉棚,有的挑水往怪兽身上浇,为的是避免怪物身体发干。
据说,人们都非常积极,即便是平日里比较懒惰的人也都纷纷去挑水、浇水。
而在寺庙里许多百姓、僧侣每天都要为其作法、超度,此举一直持续到又一次的数日暴雨过后,这只怪物神秘地消失了为止。
然而,距离辽宁营口坠龙事件二十多天以后,这个怪物第二次又奇异地出现了,这次出现是在距辽河入海口10公里处的芦苇丛中,此时它已不是活物,而是一具奇臭难闻的尸骸。

引发多家媒体争相报道,龙骨却被日本人盗走
当时的《盛京时报》记者也前来采访,并称其为“天龙降”、“巨龙”等等,同时还配发照片。
由此,1934年那个夏天,东北三省的好奇者纷纷乘火车到营口观看所谓的龙骨,以一饱眼福。
从而造成当年往返营口的火车票异常紧张,票价竟然由此上浮。
在查阅1934年8月12号《盛京时报》,惊奇地发现一个什么问题,这个动物不但头上长两只角,而且腹部还长四只爪子。
在它搁浅的位置自己还挖了一个长十七八米,宽七八米的一个坑,而且在坑边上还有清晰可见它当时用爪子挠的印。
在《营口市志》和《营口史话》有着同样类似的文字记载,它给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新的线索:原来这个怪物的尸骸在展览后做成动物标本交给营口高级水产中学进行收藏。
因为当时属于日伪统治时期,日本人在营口占统治地位,而且日本人对生物、尤其是像这一类的生物,尤其在历史上都没有发现的动物,我想他会非常重视。
所以老百姓有一种传说,当时龙骨的骨骸被拉到长春,当时的新京,最后运到日本去了。
共同抢劫一起;
另外,嫌疑人李利还有三起犯罪事实:1998年在沈阳铁西区杀害一女子;
1993年和2006年分别诈骗10万元、40万元。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二犯均应当数罪并罚,杀人罪与抢劫罪均属严重暴力性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特别是嫌疑人李利,多年来屡次作案,足见其社会危险性,若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嫌疑人于海洋,罪当处死,若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可考虑死刑并立即执行。
一、犯罪嫌疑人于海洋、李利共同犯罪二起,均为刑事重案。
1、2008年12月15日孙某一(女,25岁,铁西区人)驾驶自己的一台吉利牌汽车失踪。
21日14时许,桃仙派出所接110群众报警发现车辆。
车内发现一滩血迹,后经鉴定为孙某一所留。
经过警方连续48小时的侦查,发现于海洋、李利具有重大嫌疑。
12月23日晚18时许,于海洋被抓获。
李利也被擒获。
2、嫌疑人于海洋与李利,2008年10月8日在铁西新玛特广场附近,将被害人王某某(女,32岁,铁西区人)绑架。
通过恐吓、殴打等手段,在抢走一部诺基亚手机、人民币600余元后,又逼问其银行卡密码,提走现金28000余元。
二、犯罪嫌疑人李利,另有一起命案,且涉嫌抢劫与诈骗。
1、李利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嫌疑人李利交待了于1998年5月24日在铁西区的家中将孙某二(女,48岁,和平区人)(当时该女自称王某)杀害并分尸,后将尸体装在在两个袋内抛在皇姑区向工派出所管内的大成车站附近的犯罪事实。
同时还抢走3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
2、嫌疑人李利还伙同李某曾于1993年以作方便面生意为名诈骗刘某某10万元钱。
3、2006年6月,嫌疑人李利在太原街城管作临时工时,以出租岗亭做生意为由,诈骗周某40万元后,李利就跑去南方玩,直到2008年3月份才回到沈阳。
1995年9月10日,沈阳某区出现一辆临时牌照的汽车,车内有两具男性尸体。
警察检查了现场,得知这两个人死于近距离枪击。
经查证,死者系辽中县人,姓名为胡根、田明宏。
警方为破案做了大量的工作,调查,走访证人,但一时半会儿没有任何线索。
1996年3月初的一天,沈阳警方接到另一起出租车司机失踪案。
民警是失踪人员的妻子,称其丈夫王某某凌晨4点出门上班,结果一去不复返。
同年3月8日上午9点,警方再次接到报案。
沈阳某饲料厂,三名蒙面歹徒将一辆出租车开到工厂办公楼前,向刚取款回来的会计、出纳开了几枪,造成一死一伤,并带走20.7万元现金。
然后飞快的开走了。
警察立即跟踪那辆出租车并找到了它。
歹徒曾弃车逃走。
出租车上有个司机王某某已经死了。
这就是著名的“38”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沈阳警方梳理了近几年的劫车持枪抢劫案件,发现很多案件的相似度都很高。
警方分析了取火犯罪的特点,对比了现场留下的弹壳,认为这些案件是同一批歹徒所为;
这个群体对沈阳市比较熟悉,应该在沈阳生活比较久。
警方决定在全市展开大规模搜查和逮捕。
经过近一个月的搜捕,沈阳警方查获7支手枪和数百名有功人员,但“38”案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
至此,狡猾的歹徒集体消失在人海中,不再作案,不再被曝光。
就在案件调查长时间无法停止的时候,犯罪分子又活跃起来了。
1999年10月19日晚,曹在一住宅区被劫匪枪杀,并带走价值100万元的财物,但这是犯罪分子唯一一次不戴口罩作案。
警方决定大量依靠公众。
从1999年10月22日开始,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系列案件的细节,从全社会收集线索。
到时候公众提供的很多线索都会聚集在警察特遣部队里。
与此同时,一位姓周的公众向警方提供了关键线索。
他看到了歹徒的脸,警察画了一张歹徒的模仿画像,并向媒体公布了画像。
有人看了仿人像,提供了歹徒曾经开过的两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的车牌。
警察开车找人,把画像分开仿制,很快就把两个嫌疑人关了起来。
1999年10月29日,抓获立功犯罪嫌疑人王家人、王家利。
他们是供认持械抢劫杀人有功的兄弟,供认了他们的三个同伙孙德林、孙德松和王文序。
警方迅速逮捕了孙德林、孙德松和王文序。
随着调查的不时深入,警方发现,从1989年到1999年10月19日,该团伙共作案40余起,造成21人死亡,25人受伤,抢劫财物约300万元。
1999年12月15日,王家人、王家利、孙德林、孙德松、王文序被判处死刑。
每个人都要有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恐惧。
本案五人妄想,置生命于不顾,杀人抢钱,罪大恶极。
案子破了,公众的力量起了关键作用。
是无处不在的公众发现了罪犯的面孔和他们的汽车品牌。
警察能够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