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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大奇案

明朝 2026-04-29 菜科探索 +
简介:

【菜科解读】

张汶祥刺马案清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马新贻在阅兵归途中遇人拦路鸣冤,马氏停下正要询问,围观的人群中突然跃出一人,手持一把蓝汪汪的淬毒匕首向他当胸疾刺而来!随着一声惨叫,匕首透胸而过,马氏气绝身亡。

该犯既不抗拒,又不逃跑,从容就缚,口中不停地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朝。

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今日拼命,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就是同治年间震惊朝野的奇案:张汶祥刺马新贻案。

刺客为什么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凶,手刃当朝一品大员呢?原来刺客竟然是总督的结义兄弟,他行刺总督的目的是为了给总督与他两人的另一个结义兄弟曹二虎复仇。

当年马新贻在担任布政使时诱奸了义弟曹二虎之妻,被发觉后又捏造"私通捻军"的罪名,斩杀了义弟曹二虎本人。

出于义愤,张汶祥挺身而出。

清政府为了顾全官僚统治者的体面,最后以"海盗图报私仇"罪将张汶祥凌迟处死,并由总督之弟马四亲自监斩。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同治十一年农历三月,浙江余杭县人葛品连与新婚妻子葛毕氏租住了举人杨乃武的房屋。

葛毕氏,本名毕秀姑,很有几分姿色,平时喜爱下穿白裙,上穿绿衫,故绰号"小白菜"。

此间,葛品连在杨家打工,小白菜与杨乃武亦有接触。

葛品连对此心中不悦,曾盯梢、偷听二人行踪、谈话。

除了发现杨乃武教葛毕氏读书识字外,并未发现奸情。

别人知道后就在居里巷间传开,成为当地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此后,葛家就张罗搬家。

第二年六月,葛家搬至亲属王心培家隔壁居住。

葛品连也不在杨家打工了。

有一次葛品连与妻子因腌咸菜琐事发生争吵,动手打了小白菜。

过后,小两口恢复常态,葛品连每日照常出去打工。

十月初七这日,葛品连感到身体不适,时冷时热。

初九,病情加重,医生诊断为霍乱,下午四时左右虽经医治但无效,死亡。

葛母见死去的儿子脸色发青,疑是中毒致死。

又联想到儿媳平时举止轻浮,更加怀疑了。

于是便以死因不明,恳求检验为名,请地保王淋到县衙代为告状。

余杭县令刘锡彤接诉状后并未立即升堂,先派人"秘密初查"。

初查人回来作了汇报,自然是杨乃武与小白菜的"绯闻"贯满了刘的耳鼓。

之后,刘县令带领办案人及法医沈祥等验尸。

此时尸体已经腐败,尸表呈青黑色,沈祥便报称"服毒身死"。

刘锡彤当场将小白菜带回县衙审问。

小白菜大呼冤枉,但在"大刑伺候"下屈认以前曾与杨乃武通奸谋害了亲夫。

刘锡彤接着传杨乃武到庭对质,杨拒不承认。

后被刑讯逼供,杨乃武屈招。

结案意见是:葛毕氏、杨乃武拟判为凌迟、斩首。

清朝死刑案件是五审制。

同治十三年四月,本案第五审即终审开始。

审讯中,杨乃武、小白菜均推翻原供词,所以没能审结。

光绪元年四月,皇上令刑部详细研究案情。

经刑部审查卷宗,认真研究,讯问犯人,调查证人,重新检验尸骨,终于查清葛品连系病死而非中毒死亡。

至此,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得以平反。

办理此案的大小官员以及做违证的证人全部受到惩治。

杨月楼诱拐卷逃案著名京剧宗师杨小楼的父亲杨月楼,是"同光十三绝"之一,曾几度到上海演出。

有一位闲居上海的广东徐姓妇女,见他人品出众,技艺非凡,便有心将女儿许配与他,因而与之多有交往。

这位妇女本是官眷,人虽半老,风韵犹存,丈夫死后拥有一大笔遗产。

住沪的广东人见她与杨月楼过往甚密,便疑心两人有私情,觉得丢了广东人的面子。

现又听说杨要娶她的女儿,便断定杨企图吞占徐姓家财,霸占母女,出于同乡人的义愤,他们联名讼之于官。

当时的上海县令也是广东人,见了诉状便怒火中烧,即刻出签将杨月楼拘捕入狱,并以通匪和有伤风化判杨月楼死罪,适遇慈禧大赦,杨月楼逃得一命,但也已经是心灰意冷,不再登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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