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王某某家院落中,八具尸体横陈血泊,现场惨烈程度令见者心惊。
这户以务农
【菜科解读】
2006年9月24日清晨,云南省蒙县(今蒙自市)冷泉镇小新寨村被一声凄厉的哭喊划破宁静。
村民王某某家院落中,八具尸体横陈血泊,现场惨烈程度令见者心惊。
这户以务农为生的普通家庭,在秋收前的平静早晨,因一场蓄谋已久的仇恨彻底坠入深渊。

主犯王昌义,时年38岁,与受害者同村居住。
他性格内向寡言,长期被村民视为“本分人”,但私下沉迷赌博,曾因高利贷债务与同村多人结怨。
受害者包括王某某夫妇(56岁、54岁)、其子王某(28岁)及儿媳李某(26岁)、孙女(3岁)、次子王某二(24岁)、女儿王某花(22岁)及外甥张某(15岁)。
八人分属三代,涵盖家庭主要成员。
据警方调查,王昌义与王某某家族的矛盾可追溯至2003年。
王昌义因赌博欠下村中多人债务,其中王某某作为族中长辈,曾多次联合其他债主上门讨债,甚至当众羞辱其“败坏门风”。
2005年,两家因宅基地划分问题爆发肢体冲突,王昌义头部被王某某之子用锄头砸伤,留下后遗症。
此后,王昌义频繁向亲友哭诉“被王家逼到绝路”,并多次扬言“要让他们全家消失”。
血色黎明:从深夜潜入到灭门屠杀

2006年9月23日晚,王昌义携带事先购买的尖刀、铁锤和农药,潜入王某某家附近玉米地潜伏。
次日凌晨3时,他翻墙进入院落,先用铁锤砸碎东厢房窗户玻璃,将农药灌入熟睡中的王某二口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他持刀闯入主屋,对王某某夫妇连刺十余刀,致二人当场身亡。
听到动静的王某(长子)冲出房间反抗,被王昌义用铁锤击中头部倒地。
李某(儿媳)抱起3岁女儿逃向院门,王昌义追上后将母女二人拽回,用刀割断其喉咙。
此时,次女王某花和外甥张某从西屋冲出,王昌义挥刀砍向张某颈部,致其当场死亡,王某花身中六刀后佯装死亡,成为唯一幸存者。
逃亡与缉捕:72小时的生死追踪
案发后,王昌义盗走王家摩托车,向东南方向逃窜。
警方迅速封锁蒙县至文山州公路,并在沿途村庄张贴悬赏通告。
9月26日上午,一名货车司机提供线索:在个旧市大屯镇附近见过疑似男子。
警方联合当地武警展开地毯式搜索,于当日下午在一片橡胶林中发现王昌义。
他身负刀伤,试图服毒自杀未遂,被送医抢救后脱离危险。

审判与终局:法律严惩下的罪与罚
2007年3月15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王昌义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走摩托车),建议判处死刑。
法庭上,王昌义承认罪行,但辩称“长期遭受王家欺凌,走投无路”。
辩护律师提出其存在“被害妄想”症状,申请精神鉴定,但被法院驳回。
2007年6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王昌义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
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7年9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昌义在蒙县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