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位于黄土高原腹地的小村庄,平日里以农耕为生,邻里关系虽谈不上亲密无间
【菜科解读】
2000年12月1日深夜,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同家庄镇某村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惨案撕裂了宁静。
这个位于黄土高原腹地的小村庄,平日里以农耕为生,邻里关系虽谈不上亲密无间,却也鲜有激烈冲突。
然而,这一夜,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在零下十度的寒风中,十二具冰冷的尸体横陈在三户人家的院落与屋内,其中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最小的年仅两岁。
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合阳县最严重的灭门案,瞬间将这个偏远村庄推向了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

案件主犯贾英民,时年38岁,是合阳县本地人。
他身材瘦小,面容黝黑,常年以务农和打零工为生,在村民眼中是个“话不多、干活踏实”的老实人。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贾英民长期沉迷赌博,曾多次因欠下高利贷被债主逼迫,甚至变卖家产还债。
案发前半年,他因赌博输光积蓄后,向同村村民李某、张某等三人借了共计5万元高利贷,月息高达10%。
随着利息滚雪球般增长,贾英民无力偿还,债主们开始频繁上门威胁,甚至扬言要“弄死他全家”。
与此同时,贾英民的婚姻也岌岌可危。
妻子王某因无法忍受他的赌博恶习和债主骚扰,带着女儿搬回了娘家,并提出离婚。
家庭破裂、债务缠身、村民冷眼,多重压力下,贾英民的心理逐渐扭曲,一个疯狂的复仇计划在他心中悄然成形。
据后续调查,贾英民的灭门计划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长达数月的准备。
他提前购买了三把单刃尖刀和一捆麻绳,并多次在深夜潜入债主家附近踩点,熟悉地形和作息规律。
为了掩盖行踪,他还偷了一辆摩托车作为作案工具,并准备了汽油用于焚尸灭迹。
12月1日23时许,贾英民骑摩托车来到李某家。
李某是村里的养殖户,家境殷实,也是贾英民最大的债主。
贾英民翻墙入院后,先切断电源,随后用尖刀捅死正在熟睡的李某及其妻子,又闯入隔壁房间杀死李某的父母。
为确保无人存活,他甚至对两岁的幼儿补刀,随后将尸体拖至院中,泼上汽油准备焚烧,但因火势失控引燃自身衣物,被迫放弃。

离开李某家后,贾英民骑车前往两公里外的张某家。
张某是村里的木匠,曾多次带人到贾家讨债。
贾英民用同样手段翻墙入院,先杀死张某夫妇,随后闯入东屋杀死张某的父母和年仅五岁的儿子。
临走前,他搜出张某家的存折和现金,装入随身背包。
最后一站是贾英民的岳父王某家。
尽管妻子已搬走,但贾英民认为岳父一家“挑唆妻子离婚”,决定一并报复。
他潜入王家后,杀死王某夫妇及其15岁的孙子,随后翻找财物无果后逃离现场。
整个作案过程持续约两小时,贾英民共杀害12人(其中7人当场死亡,5人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仅有一名李某家的10岁女孩因躲在床下未被发现而幸存。
案发后,合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村民走访和幸存者描述,很快锁定贾英民为重大嫌疑人。
警方发现,贾英民作案后骑摩托车逃往邻县,并在途中丢弃了带血的衣物和凶器。
12月3日凌晨,警方在韩城市一家小旅馆内将贾英民抓获,当场缴获部分赃款和作案工具。
面对审讯,贾英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交代,自己原本只想杀死债主泄愤,但“怕他们家人报警”,于是决定“斩草除根”。
当被问及是否后悔时,他沉默片刻后说:“我活不成了,但至少不用再还债了。
”

2001年3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检察官指控贾英民“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建议判处死刑。
贾英民的辩护律师提出其“长期遭受债主逼迫,存在一定精神压力”,但未被法庭采纳。
2001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贾英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贾英民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1年8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贾英民在合阳县被执行枪决。
临刑前,他拒绝见家属,仅留下一句:“我该死,但那些放高利贷的也不是好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