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满脸愤怒与悲痛,称自己的女儿被人以量校服尺
【菜科解读】
1996 年 10 月 16 日 20 时左右,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地带着一个小女孩匆匆来到西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男子满脸愤怒与悲痛,称自己的女儿被人以量校服尺寸的名义强奸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日 19 时左右,受害人独自前往西峡县一中(如今的西峡县第一高级中学)门口的文化门市部买纸。
买完纸后,她行至西峡县人武部北厕所旁边的一校巷口时,遇到一名推着自行车的青年男子。
男子满脸“诚恳”地声称:“你们校长让我叫你去量校服。
”小女孩年纪尚小,缺乏防范意识,信以为真,便上了该男子的自行车。
男子骑车往南行至丁字街交西环路口以北约 10 米处的棒槌河小路上,以量校服为名诱骗小女孩脱下全部衣服,随后对她实施了强奸。
事后,该男子又用自行车将小女孩送至一中巷和北大街交叉口,放下她后便骑车匆匆逃离。
小女孩回到家后,满心委屈与恐惧,将整个“量校服”的过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母。
其父听闻后,怒不可遏,立即带着女儿到校长家里询问。
校长听闻此事,一脸茫然,表示“完全没有量校服这件事”。
小女孩的父亲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带着女儿赶到西峡县公安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西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朱建华大队长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绝非个例,背后很可能隐藏着更多类似的针对幼女的强奸案。
于是,朱建华大队长当机立断,立即布置力量对城关镇的中小学校进行走访。
这一走访,竟如拨开迷雾,一下子又查出了另外十九起类似的案件,加上 10 月 16 日这起,总计二十起。
令人痛心的是,最早的案件竟然能追溯到 1991 年。
这些案件中,要么被强奸的幼女因年幼无知,没有意识到自己遭到强奸而没有上告;
要么是当事人上告后,教师和家长都没有往强奸这方面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根本没有报警。
朱建华大队长意识到这就是一个系列案件,情况十分严峻,他立即向局党委进行汇报。
这一系列的案件很快就在全县引起了轩然大波,学生家长们陷入了大面积的恐慌之中。
此事也很快惊动了南阳市市委、市政府乃至河南省省委和省政府。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下,河南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河南省“冬季严打”的头号案件,责成南阳市公安局和西峡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 10.16 系列奸淫幼女案专案组,对这起系列案件进行专案专办。
专案组首先对 10 月 16 日案的受害小女孩进行了反复详细询问。
然而,孩子由于年龄小,受到惊吓,无法清晰描述犯罪分子的样貌,只能提供一些模糊的信息:犯罪分子年龄在 30 岁左右,身高 1.70 米左右,体态中等偏瘦,上穿灰色夹克,下穿黑色裤子,脚穿黑色皮鞋,骑一辆黑色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车上还带有报纸等物。
更棘手的是,10 月 16 日晚上下了一场暴雨,案发现场被雨水冲刷得一干二净,专案组没有提取到哪怕一丁点儿有用的痕迹物证。
此外,朱建华大队长组织力量对案犯骑自行车途经的地区进行了大范围的沿途访问,也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鉴于这桩系列案件中大部分案件过去时间较久,获取痕迹物证已无可能,专案组只能将工作重点放在调查走访上。
考虑到白天学生要上学,居民要上班,排查工作安排在每天傍晚到深夜(18 时至第二天的 1 时)。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不辞辛劳,将整个城关镇的 14000 多户七万多口人员访问了个遍。

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从 1991 年至 1996 年之间,总共发生以量校服尺寸为由对幼女的强奸案件六十七起,受害人多达六十七人。
奸污地点一般在灌河以东的河边菜地、竹园和树林,作案前犯罪分子都会用一张报纸铺在地上以隔绝痕迹。
甚至有少部分案件发生在放学后的学校教室内,犯罪分子简直嚣张至极!
根据四十六名受害人(其余二十一名受害人家属拒绝透露任何信息,表示事情已经过去了,不想再提)的普遍反映,专案组对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又进行了详细刻画,并通过电脑形成了模拟画像,同时总结出以下体貌特征:
根据以上刻画,专案组将侦查范围划定在西峡县城关镇的七个街道和城关镇与五里桥乡的城乡结合部,并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经过 40 多天艰苦卓绝的工作,专案组总共进行了三次拉网式排查,排查了近八万人,筛出一百二十三名嫌疑对象。
在此期间,抓获了强奸幼女三人、妇女四人,以及和五十三名女流氓鬼混的司机宋某。
但是经受害人辨认,宋某并不是 10.16 系列强奸幼女案的犯罪分子,其体貌特征和专案组刻画的犯罪分子形象差距较大。
其余的一百二十二名嫌疑对象经过一一查证和经受害人的辨认也全部被否定,侦查工作一时间陷入停顿。
11 月 28 日,西峡县公安局局长赵文华、刑警大队大队长朱建华再度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前段时间的排查工作进行总结。
大家一致认为之前对案犯的刻画是准确的,只是犯罪分子隐藏得太深,于是决定再度进行第四次筛查,筛查范围覆盖城关镇和五里桥乡的九万多名居民以及一万多名中小学生。
12 月 2 日,案件出现了转机。
受害人卢某和王某向专案组反映:她们多次在刘巷附近见过案犯经过,有的时候是骑车,有的时候是步行。
王某提供的看见案犯的时间为 13 时 30 分,这是一般人的上班时间,而案犯在这个时候从刘巷一小巷出来,说明他可能就居住在这条小巷附近;
卢某看见案犯是在刘巷步行,进一步说明案犯很可能就居住在刘巷附近。
朱建华大队长将所有六十七起强奸案的案发地点、行动路线在地图上标出形成网状图。
他发现,这些地点覆盖了大半个西峡县县城,然而偏偏在刘巷街道一带是空缺。
这一发现让朱建华大队长眼前一亮,他意识到犯罪分子极大可能就在这个区域生活和居住,“兔子不吃窝边草”,这符合流氓惯犯在作案时避开熟人、不在居住地附近作案的特点。
于是,专案组将侦查重点放在刘巷街道,并向四周辐射。
在辐射区域内,按照户口对刘巷街道的中青年男性居民和曾经在刘巷街道居住过的中青年男性居民逐一进行拍照,以供被害人进行辨认。

12 月 4 日,城关三小的两名受害人又向专案组反映:前几天在城关三小附近又发现案犯步行经过。
经访问发现,城关三小附近正好是宛西制药厂的家属区。
专案组立即将主要力量放在了宛西制药厂家属区,重点排查现在在家属区居住,有在刘巷有住处的人。
排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符合这个条件的人有且只有一个——宛西制药厂党办干部胡永强。
怀疑胡永强的理由如下:胡永强的年龄、身高和体态以及面貌特征和模拟画像基本吻合;
他有一辆黑色的飞鸽牌二八大链盒自行车,平时喜欢穿灰色西服和灰色夹克,有时还要打一条红色领带。
胡永强系刘巷街道常住人口,1995 年因工作关系搬到宛西制药厂家属区居住。
他在宛西制药厂党办里负责共青团的工作,熟悉青少年的心理,而且党办常年订了大量的报纸,胡永强获取报纸非常方便。
胡永强性格内向,温文尔雅,口才很好,妻子经常上夜班,所以在案发时间段胡永强经常一个人在家,拥有大量的作案时间。
在调阅胡永强的档案后发现,胡永强曾在 1989 年 7 月 7 日窜入西峡县一高的女生宿舍用剪刀剪坏晾在外面的女生裤衩,被发现后送派出所进行教育。
他还曾经自觉有精神问题而就医,自称可能有恋童癖和恋阴癖,但医院并未确诊。
于是专案组组织四十多名受害者对胡永强的照片进行辨认,其中两人一口咬定“就是他”,其余受害者无一例外都说“很像”。
12 月 16 日,专案组传唤了胡永强。
当多名受害者对他进行指认时,胡永强当场崩溃,交代了 10 月 16 日骗奸幼女的犯罪事实,随后被刑事拘留。
经过深挖余罪,胡永强交代了自 1991 年 3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以量校服为由骗奸幼女六十七人的犯罪事实。
至此,这起震惊全县的系列奸淫幼女案终于告破,胡永强最终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正义得到了伸张,受害者及其家属也终于等来了迟到的公正。
这一系列凶残的持枪抢劫案,以孙德林等人为首,警方的追踪之路如同迷宫,线索的缺乏使得破案进展举步维艰。
沈阳公安的英勇对决:案件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沈阳警方全力以赴,公安部和市局高层高度重视,公安局长常绪武亲自出马,组建联合专案组,誓言不破此案。
继任局长杨加林接棒后,尽管面临挑战,但始终保持着破案的决心。
1999年10月19日,案件的再起点燃了新的希望,专案组的每一份资料都承载着沉甸甸的期待,人员的更迭未曾磨灭他们的信念。
关键转折点出现在“10•19”案的目击者老周身上,他的证词为警方描绘出嫌疑人的轮廓,公开的画像和发现的摩托车成为了追踪的重要线索。
局长杨加林的决断力激发了公众的参与热情,王经理夫妇的线索尤为关键,警方追踪至汪家仁和汪家礼兄弟。
在铁证面前,汪家仁勇敢地承认罪行,而汪家礼则在哀求中透露了与孙德邻兄弟的犯罪联盟。
汪家仁的坦白促使汪家礼作出交代,揭示了犯罪团伙的罪恶根源。
始于1989年的团伙,汪家仁被捕后,汪家礼从货车司机转为罪恶的参与者,因抢劫被捕的孙德邻与他们密谋,尽管最初的抢劫尝试失败,他们转而攻击车辆。
随着团伙规模的扩大,武器购置,矛盾日益升级,王维旭被排挤。
1995年,汪家礼成为团伙头目,犯罪活动频繁。
直到1998年,孙德邻被捕,孙德松策划的抢劫行动暴露后,专案组如猎鹰般锁定目标,孙德松和王维旭相继落网,汪家仁等人的罪行昭然若揭,42起案件的累累恶行震撼了社会。
主角杨旸是个看起来前途无量的姑娘,出生在1976年的哈尔滨,小时候父母闹离婚,她跟着妈去了厦门,从小就得靠自己闯荡。
到了青少年阶段,她进了当地一所职高的厦航合作班,学点航空服务基础。
1993年,十七岁的她正式进厦门航空公司,当实习乘务员,过了几年培训,1997年转正。
那时候她二十一岁,干得不错,拿了公司十佳空姐的奖,团队还被评上模范组。
工作稳定了,她没停下脚步,又去北京大学成人学院读工商管理,边工作边学,挺拼的。
2000年,她还出国去瑞士留学,拓宽眼界。
就是在1997年,杨旸在从北京飞厦门的航班上碰见顾建民。
这家伙是福建人,年轻企业家,常坐飞机谈生意。
他对杨旸的服务印象深,下了飞机就缠着要联系方式。
杨旸见多了这种乘客,没当回事,给了传呼号但没回消息。
顾建民不死心,通过她妈打听到她在北大进修,追到北京。
1998年,两人正式交往,他在北京学校附近租房,杨旸搬过去住。
起初杨旸以为他单身,结果没多久发现顾建民在老家有老婆孩子。
他解释说跟老婆没感情,孩子小,暂时离不了,但承诺会办。
杨旸信了,继续这段关系,当了几年情人。
顾建民这人,花心又自私,从头到尾没真打算离婚。
他一边哄杨旸,一边跟老婆过日子。
杨旸怀孕两次,他都逼她打胎,说事业重要。
1999年春节,杨旸跟他回福建老家过年,顾家父母知道后大闹,反对离婚,说原配合适。
杨旸觉得没戏了,伤心之下决定出国避风头。
留学瑞士期间,顾建民还给她寄钱,每月六千生活费,电话费花好几万,保持联系,但态度暧昧,没离婚迹象。
杨旸回国后,发现他以老婆名义在北京买房,气得要命。
她甚至想除掉顾妻,约对方见面,以办证为由让她喝下掺水银的饮料,但剂量不够,对方就医后没事。
2001年,杨旸从瑞士回来,办去加拿大签证,打算彻底走人。
6月27日晚上,她去顾建民北京朝阳区现代城的公寓,想最后谈清楚。
两人亲热后,杨旸查他手机,发现跟KTV女人有联系。
争执起来,顾建民先动手,杨旸抢过厨房水果刀,反过来刺他。
顾建民身中十八刀,胸腹部多处致命伤,肺和肝破裂,当场死亡。
杨旸拿走他两块表、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奥迪车,价值七十多万,离开了现场。
案发后,杨旸逃了三个月,藏在北京郊区,避开熟人。
警方通过小区监控和弟弟报警,锁定她。
2001年10月8日,她去加拿大驻华使馆办签证时被抓。
到案后,杨旸交代了全部过程,包括交往细节、暴力事件和杀人经过。
警方查证,两人关系从1998年持续到案发,中间多次争吵,顾建民动手打她好几次,有次用砖头砸头,缝了四针;
另次砸车玻璃,维修三万。
杨旸同学和老师说,她本来上进,后因感情荒废学业。
邻居保安也证实他们常吵架。
法院审理时,杨旸辩称一时冲动,不是预谋。
2002年9月9日,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她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死刑。
杨旸上诉,2003年北京市高院二审改判死缓,考虑顾建民有错在先,激化矛盾。
杨旸在狱中表现好,2007年减刑到十六年有期徒刑,大概2017年出狱。
现在她低调生活,没啥消息。
这案子闹得挺大,当时媒体报道多,很多人同情杨旸,说她被骗感情,顾建民渣男一个。
但说到底,杨旸知道他有家室还继续,当情人几年,手段也狠,下毒杀人都不手软。
顾建民呢,骗人感情,花心暴力,早晚出事。
回顾整个过程,杨旸从小独立,但性格偏执,遇事非黑即白。
父母离婚让她缺安全感,容易陷进不靠谱关系。
顾建民利用这点,追得紧,花钱大方,杨旸一步步落坑。
交往几年,杨旸辞职留学,本想提升自己,结果全绕着顾建民转。
留学回来,发现他没变,房产还写老婆名,下毒那事暴露她极端一面。
杀人那天,本是最后摊牌,却因手机记录爆发。
十八刀不是一时冲动,积累的怨恨全出来了。
警方调查显示,杨旸杀人后清理现场,偷东西逃跑,显示有计划性。
但她没远逃,三个月内在北京转悠,说明慌乱。
被捕时,她在使馆办签证,打算去加拿大读书,逃避现实。
庭审中,杨旸悔恨,但总找借口,说顾建民先拿刀。
尸检报告确认十八处刀伤,散布全身,力度不均,有搏斗迹象。
盗窃部分,物品追回,杨旸说不是预谋,只是顺手。
二审改判死缓,社会反响大,有人请愿,说顾建民活该。
但法院强调,杨旸行为违法,不能纵容。
减刑后,杨旸在狱中反思,接受采访,说后悔没早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