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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系列奸淫幼女案侦破纪实:恶魔终落法网

大案纪实 2026-04-21 菜科探索 +
简介:1996 年 10 月 16 日 20 时左右,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地带着一个小女孩匆匆来到西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男子满脸愤怒与悲痛,称自己的女儿被人以量校服尺

【菜科解读】

1996 年 10 月 16 日 20 时左右,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地带着一个小女孩匆匆来到西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男子满脸愤怒与悲痛,称自己的女儿被人以量校服尺寸的名义强奸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日 19 时左右,受害人独自前往西峡县一中(如今的西峡县第一高级中学)门口的文化门市部买纸。

买完纸后,她行至西峡县人武部北厕所旁边的一校巷口时,遇到一名推着自行车的青年男子。

男子满脸“诚恳”地声称:“你们校长让我叫你去量校服。

”小女孩年纪尚小,缺乏防范意识,信以为真,便上了该男子的自行车。

男子骑车往南行至丁字街交西环路口以北约 10 米处的棒槌河小路上,以量校服为名诱骗小女孩脱下全部衣服,随后对她实施了强奸。

事后,该男子又用自行车将小女孩送至一中巷和北大街交叉口,放下她后便骑车匆匆逃离。

小女孩回到家后,满心委屈与恐惧,将整个“量校服”的过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母。

其父听闻后,怒不可遏,立即带着女儿到校长家里询问。

校长听闻此事,一脸茫然,表示“完全没有量校服这件事”。

小女孩的父亲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带着女儿赶到西峡县公安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西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朱建华大队长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绝非个例,背后很可能隐藏着更多类似的针对幼女的强奸案。

于是,朱建华大队长当机立断,立即布置力量对城关镇的中小学校进行走访。

这一走访,竟如拨开迷雾,一下子又查出了另外十九起类似的案件,加上 10 月 16 日这起,总计二十起。

令人痛心的是,最早的案件竟然能追溯到 1991 年。

这些案件中,要么被强奸的幼女因年幼无知,没有意识到自己遭到强奸而没有上告;

要么是当事人上告后,教师和家长都没有往强奸这方面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根本没有报警。

朱建华大队长意识到这就是一个系列案件,情况十分严峻,他立即向局党委进行汇报。

这一系列的案件很快就在全县引起了轩然大波,学生家长们陷入了大面积的恐慌之中。

此事也很快惊动了南阳市市委、市政府乃至河南省省委和省政府。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下,河南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河南省“冬季严打”的头号案件,责成南阳市公安局和西峡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 10.16 系列奸淫幼女案专案组,对这起系列案件进行专案专办。

专案组首先对 10 月 16 日案的受害小女孩进行了反复详细询问。

然而,孩子由于年龄小,受到惊吓,无法清晰描述犯罪分子的样貌,只能提供一些模糊的信息:犯罪分子年龄在 30 岁左右,身高 1.70 米左右,体态中等偏瘦,上穿灰色夹克,下穿黑色裤子,脚穿黑色皮鞋,骑一辆黑色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车上还带有报纸等物。

更棘手的是,10 月 16 日晚上下了一场暴雨,案发现场被雨水冲刷得一干二净,专案组没有提取到哪怕一丁点儿有用的痕迹物证。

此外,朱建华大队长组织力量对案犯骑自行车途经的地区进行了大范围的沿途访问,也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鉴于这桩系列案件中大部分案件过去时间较久,获取痕迹物证已无可能,专案组只能将工作重点放在调查走访上。

考虑到白天学生要上学,居民要上班,排查工作安排在每天傍晚到深夜(18 时至第二天的 1 时)。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不辞辛劳,将整个城关镇的 14000 多户七万多口人员访问了个遍。

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从 1991 年至 1996 年之间,总共发生以量校服尺寸为由对幼女的强奸案件六十七起,受害人多达六十七人。

奸污地点一般在灌河以东的河边菜地、竹园和树林,作案前犯罪分子都会用一张报纸铺在地上以隔绝痕迹。

甚至有少部分案件发生在放学后的学校教室内,犯罪分子简直嚣张至极!

根据四十六名受害人(其余二十一名受害人家属拒绝透露任何信息,表示事情已经过去了,不想再提)的普遍反映,专案组对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又进行了详细刻画,并通过电脑形成了模拟画像,同时总结出以下体貌特征:

  1. 犯罪分子身高在 1.70 米左右,年龄在 30 岁上下,体态偏瘦。

  2. 犯罪分子拥有灰色西服、灰色夹克、红色领带,穿着讲究,骑一辆黑色二八大杠自行车。

  3. 犯罪分子拥有相当的文化水平,经常接触报纸,经济条件中等偏上,对县城比较熟悉。

  4. 从连续作案时间看,犯罪分子应为县城常住人口或者暂住五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5. 犯罪分子温文尔雅,口才较好,熟悉幼女心理,有流氓劣迹,但伪装较好,不易发觉。

  6. 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在 17 时 30 分至 21 时之间。

  7. 犯罪分子可能受过某种精神打击,有强烈的恋童癖,大概率有心理变态。

根据以上刻画,专案组将侦查范围划定在西峡县城关镇的七个街道和城关镇与五里桥乡的城乡结合部,并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1. 对城关镇各街道、内部单位和外来人口进行清查。

  2. 派出便衣侦查员在放学时间对各学校进行重点蹲守。

  3. 在犯罪分子经常作案的地方布置便衣侦查员进行蹲坑守候,在发案地带加强夜间巡逻,力争抓现行。

  4. 利用节假日带领受害人上街辨认,从中发现疑犯。

  5. 对曾经为学校做过校服的相关人员和有过流氓劣迹前科的人员进行排查。

  6. 召开街道治保干部、治安积极分子会议,适当公布案情,号召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经过 40 多天艰苦卓绝的工作,专案组总共进行了三次拉网式排查,排查了近八万人,筛出一百二十三名嫌疑对象。

在此期间,抓获了强奸幼女三人、妇女四人,以及和五十三名女流氓鬼混的司机宋某。

但是经受害人辨认,宋某并不是 10.16 系列强奸幼女案的犯罪分子,其体貌特征和专案组刻画的犯罪分子形象差距较大。

其余的一百二十二名嫌疑对象经过一一查证和经受害人的辨认也全部被否定,侦查工作一时间陷入停顿。

11 月 28 日,西峡县公安局局长赵文华、刑警大队大队长朱建华再度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前段时间的排查工作进行总结。

大家一致认为之前对案犯的刻画是准确的,只是犯罪分子隐藏得太深,于是决定再度进行第四次筛查,筛查范围覆盖城关镇和五里桥乡的九万多名居民以及一万多名中小学生。

12 月 2 日,案件出现了转机。

受害人卢某和王某向专案组反映:她们多次在刘巷附近见过案犯经过,有的时候是骑车,有的时候是步行。

王某提供的看见案犯的时间为 13 时 30 分,这是一般人的上班时间,而案犯在这个时候从刘巷一小巷出来,说明他可能就居住在这条小巷附近;

卢某看见案犯是在刘巷步行,进一步说明案犯很可能就居住在刘巷附近。

朱建华大队长将所有六十七起强奸案的案发地点、行动路线在地图上标出形成网状图。

他发现,这些地点覆盖了大半个西峡县县城,然而偏偏在刘巷街道一带是空缺。

这一发现让朱建华大队长眼前一亮,他意识到犯罪分子极大可能就在这个区域生活和居住,“兔子不吃窝边草”,这符合流氓惯犯在作案时避开熟人、不在居住地附近作案的特点。

于是,专案组将侦查重点放在刘巷街道,并向四周辐射。

在辐射区域内,按照户口对刘巷街道的中青年男性居民和曾经在刘巷街道居住过的中青年男性居民逐一进行拍照,以供被害人进行辨认。

12 月 4 日,城关三小的两名受害人又向专案组反映:前几天在城关三小附近又发现案犯步行经过。

经访问发现,城关三小附近正好是宛西制药厂的家属区。

专案组立即将主要力量放在了宛西制药厂家属区,重点排查现在在家属区居住,有在刘巷有住处的人。

排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符合这个条件的人有且只有一个——宛西制药厂党办干部胡永强。

怀疑胡永强的理由如下:胡永强的年龄、身高和体态以及面貌特征和模拟画像基本吻合;

他有一辆黑色的飞鸽牌二八大链盒自行车,平时喜欢穿灰色西服和灰色夹克,有时还要打一条红色领带。

胡永强系刘巷街道常住人口,1995 年因工作关系搬到宛西制药厂家属区居住。

他在宛西制药厂党办里负责共青团的工作,熟悉青少年的心理,而且党办常年订了大量的报纸,胡永强获取报纸非常方便。

胡永强性格内向,温文尔雅,口才很好,妻子经常上夜班,所以在案发时间段胡永强经常一个人在家,拥有大量的作案时间。

在调阅胡永强的档案后发现,胡永强曾在 1989 年 7 月 7 日窜入西峡县一高的女生宿舍用剪刀剪坏晾在外面的女生裤衩,被发现后送派出所进行教育。

他还曾经自觉有精神问题而就医,自称可能有恋童癖和恋阴癖,但医院并未确诊。

于是专案组组织四十多名受害者对胡永强的照片进行辨认,其中两人一口咬定“就是他”,其余受害者无一例外都说“很像”。

12 月 16 日,专案组传唤了胡永强。

当多名受害者对他进行指认时,胡永强当场崩溃,交代了 10 月 16 日骗奸幼女的犯罪事实,随后被刑事拘留。

经过深挖余罪,胡永强交代了自 1991 年 3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以量校服为由骗奸幼女六十七人的犯罪事实。

至此,这起震惊全县的系列奸淫幼女案终于告破,胡永强最终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正义得到了伸张,受害者及其家属也终于等来了迟到的公正。


大案纪实:两大死囚逃出生天,震惊全国的四川越狱案!

你能想象吗?两个被判了死缓的重刑犯,居然能像逛公园一样,从号称“四川第一监狱”的川中监狱大摇大摆地溜走。

更离谱的是,他们越狱用的工具——钢锯、铁板、甚至6米多长的跳板,都是在监狱里就地取材准备好的。

2004年3月28日晚上9点,川中监狱晚点名,八监区和十监区同时发现少了人。

失踪的两个人,一个叫洪金星,一个叫李进剑,都是手上沾着人命的死囚。

消息传出去,整个四川都炸了锅。

两个杀人犯从高墙电网里跑了,老百姓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可随着调查深入,人们才发现,这哪是越狱啊,这简直就是监狱内部管理烂到根子上,给两个死囚递了梯子。

两个死囚什么来头?一个比一个心狠手辣 先说李进剑,这人就是个亡命徒。

1998年,他在内江杀了两个人,逃到西藏后又把人打成重伤。

2001年回到成都,跟着一帮混混在酒吧闹事,又搞出一死一伤的命案。

被抓后数罪并罚,判了死缓,关进川中监狱十监区。

因为有点文化,监狱还让他当了育新学校的教员,平时能在教学楼里活动活动。

谁能想到,这个安排后来成了他越狱的关键一步。

另一个叫洪金星,那年才29岁,本来是做小生意的,可他不甘心老老实实赚钱,总想着走捷径。

2000年8月,他拿着枪抢了都江堰一家茶庄,抢了8万多现金和金项链。

一个月后,又伙同别人冒充警察,绑架了一个成都商人,敲了15万赎金。

2002年被判死缓,关在八监区。

这两个人虽然关在不同的监区,但早就在监狱里搭上了线。

一个心狠手辣,一个胆大心细,凑在一块儿琢磨的就是一件事:怎么逃出去。

越狱当晚,狱警在干嘛?围观下棋、四处溜达 2004年3月28日这天,两个死囚的机会来了。

当天下午5点半,十监区的值班狱警是张跃辉和蒋永刚。

按规矩,值班室一刻都不能离人。

可张跃辉吃完饭后,没跟搭档交代一声,就跑到监区里转悠,转着转着,居然站在那儿看罪犯下棋,看得入了迷。

蒋永刚呢,明知道值班室没人了,也没回去盯着,反而跑到另一边查监舍去了。

好家伙,值班室唱了空城计。

李进剑等的就是这一刻,瞅准没人,一闪身就溜出了十监区的大门。

另一边,八监区的洪金星也动了。

当天下午,有罪犯报告要去车间加班,还有人说要去练球。

值班民警熊平、陈志看了一眼名单,大笔一挥全放了行。

罪犯监督岗还像模像样地翻了名牌,可压根没细数人数。

洪金星就混在这些人中间,大摇大摆出了八监区。

两个死囚在外面碰了头。

接下来这一出,更让人目瞪口呆。

他们跑到育新学校,掏出一把钥匙,哗啦一下就把楼道卷帘门打开了。

这钥匙哪来的?原来,管钥匙的民警程军跃,嫌自己拿着麻烦,早就把钥匙扔给一个姓陈的罪犯保管,一直没收回来。

两个死囚从那个罪犯手里骗过钥匙,就这么轻松进了教学楼。

进了301教室,里面早就准备好了东西——钢锯、铁板、槽钢、木板,还有自制的瞭望镜。

他们锯断窗户钢筋,用铁板和木板搭了一座6.1米长的跳板,一头架在窗台,一头搭在3.8米外的武警巡逻天桥上。

瞭望镜观察了半天,趁武警换岗的空当,两个人踩着跳板,从6米高的围墙上跳了下去。

墙外边,接应的同伙早就等着了,油门一踩,消失在夜色里。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前后不到一个小时。

等监狱晚上9点发现丢人,黄花菜都凉了。

狱警不但不配合调查,还互相打掩护 两个杀人犯跑了,这事捂不住,很快就捅到了上面。

公安部、司法部直接下了A级通缉令,要求全力追捕。

可这边追捕还没个头绪,那边调查组进了监狱,发现更窝火的事——监狱从上到下,压根不想查。

专案组想调资料,监狱说找不着;

想进监区看看,监狱拦着不让进;

想找犯人谈话,监狱提前打了招呼,让犯人“别瞎说”。

从领导到普通干警,口径出奇一致:监管有漏洞,我们认,但渎职?不存在。

可越是这样遮遮掩掩,越说明心里有鬼。

专案组只能自己找突破口。

也是该着事败,有一天,一个狱警随口抱怨了一句:“真不该把那卷帘门钥匙给犯人用。

”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专案组顺着这条线一挖,全串起来了。

卷帘门钥匙是民警程军跃管的,他嫌麻烦,长期扔给一个姓陈的犯人保管。

两个死囚从陈犯那儿骗到钥匙,才有了后面的事。

十监区那边,张跃辉、蒋永刚值班脱岗,一个看下棋,一个瞎溜达,李进剑就这么跑了。

八监区更离谱,熊平、陈志放人出去干活、打球,连数都没点清,洪金星混出去谁也不知道。

这不是渎职是什么? 16个民警被处分,追捕现场比电影还刺激 2005年2月,案子判了。

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三人因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

熊平、陈志被判六个月,缓刑一年。

除此之外,监狱政委、监狱长、副监狱长,还有16名民警和武警中队长,全部受到行政处分。

可渎职的账算完了,逃跑的两个死囚还没抓到。

四川公安厅下了死命令,厅长亲自挂帅,调了两千多警力,撒开大网找人。

可这两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年多没露头。

直到2005年3月,终于有了线索。

李进剑跟成都一个涉黑团伙有联系,这伙人3月18日要到“凤凰故园”公墓给一个死掉的同伙下葬。

当天上午,公墓里来了不少扫墓的人。

有父子,有夫妻,有兄弟,看起来挺正常。

可仔细看,这些人眼神老往一处瞟——那帮涉黑分子正围着一座新坟烧纸上香。

便衣民警混在人群里,一眼就认出了李进剑。

他换了发型,戴了平光眼镜,可那张脸,民警早就刻在脑子里了。

中午12点10分,葬礼快结束,鞭炮响起来。

趁这个乱劲儿,埋伏在周围的几十个特警、刑警,端着微冲和手枪,从三面包抄上去。

李进剑扭头就跑,被一个民警一脚踹倒。

他爬起来,手往腰里摸——有枪! 一名特警冲上去摁住他的头,把他手里的枪口往地上压。

混乱中枪响了,子弹直接打穿李进剑自己的左脚踝。

可这人真够狠的,腿都穿了,还挣扎着跳起来,举枪对准旁边一个民警。

另一个特警眼疾手快,抬手就是一枪,子弹从李进剑脖子打进去,左耳穿出来。

李进剑倒在地上,血咕嘟咕嘟往外冒。

所有人都以为这下他老实了,谁知道他一骨碌又爬起来想跑,被几个特警扑上去死死按住。

旁边看热闹的人后来讲,这场面,比看警匪片还刺激。

最后一个逃犯,被三枪撂倒 李进剑落网了,可洪金星还在逃。

又过了三个多月,2005年7月5日,成都警方接到一个市民的电话:“你们发的那个通缉令,照片上的人,好像租了我家的房子。

” 当天上午10点,20多个民警摸到那个小区,悄悄设了埋伏。

下午1点左右,一个男的从楼里出来。

民警一眼认出来——洪金星! 三路人马同时包抄过去,把他逼到一堵墙边。

洪金星手往裤兜里一伸,明显要掏东西。

一名特警朝天开了一枪警告,洪金星根本不停手。

枪响了,第一枪击中腹部。

洪金星晃了晃,没倒,反而跳起来朝两个特警扑过去。

特警闪过,又连开两枪,打中手臂和小腹。

洪金星这才趴在地上动不了了。

后来才知道,这两个死囚越狱后,都搞到了枪。

要是抓捕时反应慢一点,倒下的可能就是民警了。

2005年,李进剑和洪金星再次被押上审判台。

这一次,法律没有再给他们任何机会。

两人因脱逃罪,连同之前的命案,数罪并罚,被执行死刑。

消息传回川中监狱,不少干警私下里长出一口气——这事,总算翻篇了。

可老百姓忘不了,两个杀人犯能大摇大摆从监狱里逃出来,不是因为本事大,是因为高墙里边,早就有人把大门给他们敞开了。

大案纪实:机关干部家中遇害,“公安八虎”出山,揭开迷雾真相

2005年的一天早上,某单位家属院里,住户小王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

下到四楼的时候,他看见对门邻居李军正站在401室门口,伸着脖子往里张望。

“李哥,你干嘛呢?”小王好奇地问。

李军被吓了一跳,回头看见是小王,松了口气:“我下楼买早饭,路过这儿看见徐领导家门开着,半天没人,觉得奇怪,就想看看咋回事。

” 小王走到门口,往屋里一瞄,突然看见客厅拐角的地上好像有道红印子。

“李哥!那是不是血?”小王声音都变了。

李军也凑过来看:“好像是……要不咱俩进去瞅瞅?” 俩人一前一后进了屋。

绕过玄关,眼前的一幕差点让他们腿软——徐领导浑身是血躺在地上,脸上盖着条浴巾,脖子上勒着根尼龙绳。

旁边扔着两把带血的尖刀,其中一把刀刃都弯了。

愣了好一会儿,小王掏出手机要报警,李军一把拦住他:“这可是命案!万一你说不清,人家怀疑你咋办?” 小王一听慌了,问李军咋整。

李军想了想,挺仗义地说:“这样,你先去上班,就当啥也不知道。

我去报案,问起来我一个人扛着,不牵连你。

” 小王感激地点点头,心神不宁地走了。

李军没急着走。

他先把门关上,然后回到六楼自己家,点了根烟坐下,一根烟快抽完的时候,他猛地站起来,把烟头摁灭,拨通了110。

领导惨死家中,情妇短信浮出水面 公安局一听死者是机关单位的领导,立马组织人手赶赴现场。

局长还把案子报到了省里,省公安厅调集了一批刑侦高手前来支援,其中就有被誉为“公安八虎”之一的陈世贤。

现场勘查发现:大门没有撬动痕迹,但卧室门锁舌严重变形,明显是被人踹的。

法医鉴定,死亡时间在凌晨2点到8点之间。

陈世贤听汇报时脑子里冒出一个问题:歹徒踹卧室门,说明没钥匙进不去卧室,可大门又是完好的,他是怎么进到屋里的? 就在这时,技术人员在死者手机里发现一条重要线索。

凌晨1点37分,徐某给一个叫小夏的女人发了条短信:“我家没人,快来玩。

”小夏回:“马上去。

” 一查小夏的背景,徐某的家庭情况也浮出水面——他老婆退休后做生意,常出差;

大女儿在国外留学,小女儿住校。

家里平时就他一个人,寂寞难耐,跟好几个中年女性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小夏就是其中之一。

难道是情杀? 陈世贤觉得不对劲:如果是情杀,受害人主动开门,大门完好就说得通。

可卧室门被踹坏了咋解释?受害人不可能自己踹自己房门,情妇也不可能有那力气。

还得从相关人员身上找线索。

报案人的话,听着像假的 第一个被问话的是报案人李军。

他说早上下楼买早饭,路过401看见门半开,就进去看了一眼,发现尸体后立刻报了警。

从头到尾没提小王这个人。

警方问:“你跟死者熟吗?昨晚有没有发现啥异常?” 李军说:“他是领导,我哪敢高攀。

不过昨晚我倒垃圾的时候,看见一男一女敲401的门,应该是来找徐领导的。

咱楼里的人都知道他那点事儿,就是没人敢说。

” 问他那俩人长啥样,李军摇头:“没在意,记不清了。

” 警方只能先查那对男女,重点找小夏。

小夏被带到警局,一听徐某死了,紧张得不行。

警方问那条短信,她声音都发抖:“我真不知道……人不是我杀的。

那天我确实收到短信,但我没去。

” “那你那晚在哪儿?” 小夏支支吾吾半天,小声说:“在另一个相好的家,他不让我走。

” 一查,小夏是个职业情人,同时跟好几个男人交往,徐某只是其中一个。

她说的那个相好也证实了,她那晚确实在那儿。

李军说看见一男一女进屋,小夏却说没去。

那当晚去的人是谁?还是说,李军在撒谎? 一个尿检,戳穿了所有谎言 就在大家一头雾水的时候,陈世贤那边有了新发现。

他召集开会,开门见山:“我们重新做了尸检,发现死者膀胱里有300毫升尿液。

” “对50多岁的人来说,起夜很正常。

膀胱这么胀,不适合调情。

我们推测,死者应该是睡着后被尿憋醒,突然发现有人入室,才被杀。

” 另外,技术人员检查了死者隐私部位,没有任何分泌物痕迹——说明根本没发生过关系。

会议室里争论起来,有人还坚持情杀,有人开始相信陈世贤的推断。

陈世贤突然抛出一个问题:“如果报案人说了谎呢?” 全场安静。

这个角度太刁钻了,谁能想到报案人会撒谎? 陈世贤接着说:“案发时间是死者妻子离家的第二天,整栋楼就他一个当官的。

现场有明显打扫痕迹,不像流窜作案。

凶手应该熟悉死者,或者了解他的作息。

” 虽然没有点名,但整个案子里,只有李军这个环节存在疑点。

他成了重点调查对象。

玻璃反射,照出了真相 警方再次传唤李军,他说自己倒完垃圾就睡了,没作案时间。

可一问保洁工,人家说大楼垃圾桶是统一时间清理,案发当天早上,楼下垃圾桶里根本没垃圾。

李军支支吾吾,改口说自己可能扔别的垃圾桶了,或者扔绿化带了,记不清了。

他还辩解说,徐某死于凌晨2点到8点之间,他就算要入室偷东西,也不知道徐某啥时候睡,怎么可能冒这个险? 这话听着有道理,警方一时拿他没辙。

陈世贤提议去李军家看看。

晚上,一行人上了六楼。

上楼时陈世贤注意到一个细节:对面那栋楼,只有四楼装了反光玻璃,其他楼层都没有。

而徐某卧室的灯光,正好能反射到那块玻璃上。

进了李军家,陈世贤径直走向卧室。

透过窗户,他清楚地看到对面四楼玻璃上映出的徐某卧室的场景。

刑警还在李军床底下翻出一只带血的袜子。

一化验,血型和徐某完全吻合。

从李军家出来时,正好碰见小王。

小王一看这么多刑警,紧张得不行。

刑警问他:“案发那天早上,你见过李军吗?” 小王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天早上的事全说了——俩人一起发现尸体,李军让他先走,说一个人扛着。

原来小王才是第一个发现现场的人之一。

这下李军的谎言彻底被戳穿了。

一场刮蹭,一条人命 警方对李军展开车轮战。

一开始他还死扛,但当小王的话和那只带血的袜子摆在面前,他彻底崩溃了。

李军交代了全部经过。

几个月前,他下楼倒垃圾,不小心刮蹭到徐某。

他当场道歉,徐某却不依不饶,破口大骂。

李军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记恨上了。

案发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家喝酒。

酒喝完了,下楼去买。

下楼时看见徐某家门虚掩着,就多了个心眼。

凌晨,他从窗户往外看,见徐某卧室灯关了,便起身下楼。

大门还是没关,他蹑手蹑脚摸了进去。

摸到床边,他猛地扑上去,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勒住徐某脖子。

徐某惊醒后拼命反抗,但不是年轻力壮的李军的对手。

李军逼问钱财放哪儿。

这时徐某好像认出了他,李军慌了。

他跑到客厅拿了水果刀,回来抵着徐某脖子,让他别出声。

徐某假装答应,说银行卡和钱在对门卧室。

李军起身去找,为了不留下指纹,还顺手抓了只袜子套手上。

趁这空档,徐某猛地关上卧室门。

李军一看不好,冲过去一脚踹开门。

徐某张嘴要喊,李军一刀接一刀地刺。

第一把刀刺到胸骨弯了,他抓起第二把继续刺,直到徐某不动了。

杀红了眼的李军慢慢冷静下来。

他去洗手间拿了毛巾擦血迹,又用被子裹着脚,一边退一边擦。

退到门口时,看见徐某手机上的短信,顿时有了主意——嫁祸给那个情妇。

回到家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总怕留下破绽。

一大早又跑回401,想看看门关了没有。

结果刚站那儿,就碰上了小王。

他硬着头皮假装啥也不知道,还让小王先走,想给自己找个“清白”的见证。

至于那只带血的袜子,他本想找机会扔掉,还没扔就被警察堵家里了。

案子破了。

李军为了一句辱骂,记恨了几个月,最后用两把刀、一根绳子,要了一条命。

那个大清早,他在401门口“偶遇”小王时,大概没想到,自己精心设计的“见证人”,最后成了戳穿他的关键。

西峡县系列奸淫幼女案侦破纪实:恶魔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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