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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新娘林敏君结局「重温百万新娘才明白圣母林敏君为什么被恶婆婆苛待真不冤」?

未解之谜 2026-01-28 菜科探索 +
简介:这部剧我还是小时候追的,剧中的林敏局简直是圣母的典范,只是命不好。

只是如今才明白婆婆为何苛待林敏君。

林敏君出生普通为了巨额彩礼才嫁给了王绍华,婆婆何莉本来就看不

【菜科解读】

这部剧我还是小时候追的,剧中的林敏局简直是圣母的典范,只是命不好。

只是如今才明白婆婆为何苛待林敏君。

林敏君出生普通为了巨额彩礼才嫁给了王绍华,婆婆何莉本来就看不起小家子气的林敏君,更何况还是为了钱。

只是丈夫王光耀再三坚持要儿子娶林敏君。

而自己的二儿子娶的陈玉和他们家是门当户对,这样一对比自然就将林敏君比下去了。

而且在结婚第一天,林敏君就将邵华的头给砸了。

这当婆婆的肯定是要有意见的,虽然这已经是王绍华第三次结婚了,但是也不带这么上来就搞事情的。

何莉给一笔钱给林敏君,让林敏君风风光光的回门,但是遭到了林敏君的拒绝。

这别说是本就脾气不好的何莉忍不不了,就是普通人也会觉得这是对自己家有意见啊。

后来因为王绍华没有陪林敏君回门,林家父母大闹王家,这更进一步的加深何莉对林敏君的恶感。

后来林敏君见老情人黄崇明,又凑巧被何莉听到,她以为林敏君这是要离开王家,何莉对林敏君的厌恶程度进一步加深,更何况还有一个不断搞事情的陈玉插在中间。

其实何莉也不是完全不讲理的人,她看到英杰在林敏君的教导下一步步的进步,她将林敏君的付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可是两人之中,有一个不断搞事情的陈玉,还有林敏君那如同烂泥一般的原生家庭,陈玉流产后,觉得罪魁祸首就是林敏君。

虽然即使没有流产这件事,陈玉也一直在算计林敏君,她甚至暗示林薇,林敏君和邵华还没有圆房。

但是后来英杰在屋子里玩玩具汽车,造成了陈玉的流产。

陈玉更加恨林敏君,陈玉本就一直让邵康争家产,这下子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何莉发现了林光耀和玉梅的关系,而且林光耀向何莉承认了黄崇明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而林敏君以前和黄崇明有过一段感情,这让何莉如何忍得了。

黄崇明一直也在叫嚣着要抢走王家的生意。

后面因为陈玉的误导,何莉甚至怀疑林敏君肚子里的孩子不是王家的。

林敏君哭着跪求众人相信自己,但是最终还是被赶出了王家。

如果没有后来王家的破产,和陈家父女暴露出自己真实的目的,何莉也不会觉得林敏君的好

王家破产后,英杰生病住院,高额的住院费让何莉很担忧。

何莉跟邵康要钱,却遭到了陈玉的嘲讽。

何莉终于认清了这个昔日好儿媳的真实面目。

而邵康出轨林薇东窗事发后,何莉更是坚定的认为林家人不安好心。

对林敏君更加厌恶。

林敏君这样的人往好听了讲是圣母 往严重了说,就是拎不开

在林薇和邵康结婚的当天,告诉邵康陈玉重病的消息。

这件事情让林薇怎么看,林薇怎么说也是她的妹妹,她完全胳膊肘往外拐,完全不在乎陈玉曾经多次陷害她的事情。

给黄崇明的妈妈买补品,让她补一补,还借口说自己婆婆不需要。

而这一幕正好被何莉看到。

这种事情真的忍不了。

陈玉这个人虽然坏,但是也是一心为了自己的小家,唯独林敏君牺牲自己,惹所有人不快。

如果玉梅的身份是一个普通人就算了。

但是她偏偏是丈夫王光耀外面的情人,玉梅的儿子黄崇明和林敏君还有过一段感情。

林敏君不得不承认她是好人 但是生活中碰到这种好人,还是远离比较好

真爱之百万新娘里林敏君为什么被赶出王家因为她被判了王家,和别人去偷情,所以被赶出王家。

求百万新娘之爱无悔简介,请用自己的话概括,不要分集剧情,从头到结尾简单介绍先跟你介绍一下人物关系,这部剧主要就是围绕王家的众家庭成员展开的,前半部主要就是上一代的恩怨,后半部则是下一代的情感纠葛。

王家的大家长王光耀是王氏集团的董事长,他的夫人是何莉,两人育有两子一女,长子王绍华,本剧男主,次子王绍康,还有小女儿王少玲,是一个女警察。

王光耀年轻时有一个初恋女友,叫黄玉梅,为王光耀生了一个儿子,叫黄崇明。

这部剧是《百万新娘》的续集,故事是承接上一部的结尾。

本剧女主林敏君,有个弟弟林坤,妹妹林薇。

在上一部中,林敏君的初恋是黄崇明,因为家庭负债不得已嫁给王绍华,那个时候王绍华已经有过一次婚姻,还有一个儿子王英杰。

两个人经历磨难终于在一起。

王绍康那时也是结婚的,妻子是陈玉。

后来陈玉因为嫉妒林敏君做了很多错事,陈玉的爸爸陈万利也因为想要侵吞王氏而百般陷害王家,最后两个人恶有恶报,陈万利因为犯罪被通缉,陈玉不仅和王绍康离婚了,还患了癌症,后失踪。

在这个期间林敏君的妹妹林薇介入,和王绍康发展了一段,不过没有结果,林薇远走美国。

以下接上《百万新娘之爱无悔》的剧情。

林敏君和王绍华经历重重磨难终于在一起,两人育有一女叫王惠仪,王绍康因为陈玉失踪而落魄,黄崇明要求能重回王家并要王光耀给妈妈一个名分,何莉不同意。

黄崇明一边又对林敏君念念不忘,而敏君这时又重逢老同学方宝莲,方宝莲喜欢黄崇明,林敏君为二人牵线搭桥,令二人终成婚,谁知方宝莲知道了崇明和敏君的关系,就对敏君心怀怨恨,势要报复,后来就干了不少坏事来挑拨王家众人的关系,让何莉对敏君十分不满。

这个时候,陈万利的手下要报仇,就绑架了崇明的妈妈来要挟王家,崇明一个人去救,宝莲不放心把这件事告诉了敏君,敏君又擅自告诉了王光耀,王光耀独自一人前去营救,结果为了救黄崇明被炸死。

何莉因为黄光耀之死迁怒林敏君,认为一切都是她擅作主张造成的后果,就让王绍华和敏君离婚,王绍华同意了,离婚后就带着妈妈去美国了。

也就在王家最乱的时候,黄崇明也和方宝莲离婚了,宝莲为了报复林敏君,就把敏君和王绍华的女儿慧仪偷走了,养在自己身边,取名晶晶。

林敏君在和王绍华离婚后,无处可去,昏倒在路边,幸好被一个老师救起,老师叫刘天祥,妻子刚刚去世,留给他一个女儿萱萱。

后来林敏君在刘天祥的帮助下,重新振作,并得知自己又怀孕了。

接下来就是十几年后的故事了。

十几年后,王绍华带着妈妈回来了,同行的还有王英杰以及义女叶灵。

林敏君也生下儿子林嘉佑。

王绍康也终于找到了陈玉,想要和她再续前缘,奈何何莉终究放不下丈夫的死,始终不肯接纳陈玉,林薇这是也从美国回来了,还带回了她和王绍康的孩子兰博。

后来,大家终究还是再遇到了,王英杰和林嘉佑都爱上了叶灵,晶晶由于方宝莲的影响对敏君恨之入骨,兰博也十分不满生父的绝情。

最后,林敏君说出了真相,林嘉佑和王绍华父子相认,和叶灵有情人终成眷属,晶晶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与父母相认。

陈玉为何莉挡了一刀,死在了她父亲的刀下,王绍康和林薇在一起了,兰博也原谅了陈玉,一家团聚。

方宝莲说出当年真相,自首入狱,黄崇明保证会等她。

刘天祥苦恋敏君多年,却在二人的婚礼上放弃了,成全了敏君和王绍华。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剧的介绍,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追问我

宣城新娘热死,广德婚嫁礼俗是罪魁祸首

略谈广德婚嫁礼俗 作者:徐厚冰 1935年8月12日,济南《华北新闻》五版以《花轿里热死新娘》为题,报道宣城葛某为子娶亲,广德籍新娘因轿中酷热身亡新闻: 宣城县东乡大葛村葛某,于日前为子完婚,备用花轿迎娶,新娘艳妆盛服,衣服较常人加厚数倍。

新娘家在广德县境,与葛家相距四十里,新娘端坐轿中,时正天气浩热,帘帏密蔽,毫不通风,路程稍远,因热成痧。

及至花轿到门,傧相上前扶接,轿帘揭起,轿内竟一死人。

葛家 睹状,随即派人通知女家。

女家以上轿之时,新娘尚是无恙,今乃遽闻死讯。

自属令人可疑。

爱女情殷,即将提起诉讼。

上述旧事看似偶然,实则与新娘原籍广德(今安徽广德市)的婚嫁古代礼俗息息相关,笔者就此浅谈广德的古今婚嫁礼俗。

一、广德婚嫁古俗 安徽广德素享东南望邑之誉,嘉靖《广德州志》载:“民淳事简,号江南道院”“人性直而好义俗”,寥寥数语,精准勾勒出这方吴头楚尾之地的淳朴民风。

唐宋文献及明代嘉靖、万历《广德州志》,均无广德婚嫁礼俗相关记载,其具体仪制已无从考证;

即便是明代《明一统志》与《万历广德州志》,也仅载 “妇女少出户阈,富贵不服绮罗,女多溺死” 等民风概况,并未提及纳采、纳征、亲迎、奠雁等婚嫁仪节细节。

关于广德婚嫁礼俗的专门记载,至清代方见于地方志中。

康熙二十二年(1683)门可荣主修的《广德州志》(简称《门志》)载: “吉礼若纳采、纳征诸仪,不遵家礼,率以仪文繁丽相高。

男不亲迎,无奠雁之文。

其嫁女之家,甚有破产以营奁饰者,故民间生女多不举,虽厉禁不尽除也。

” 也就是说,在婚礼的纳采(说媒、提亲、求婚)、纳征(聘金、彩礼)等各项礼仪中,人们不遵循家礼规范,大多以仪式的繁琐华丽来相互攀比。

男子不行亲迎之礼,也没有奠雁(见面礼)的仪节。

那些嫁女儿的人家,甚至有因置办嫁妆而破产的情况,所以民间多不愿生育女孩,即便严厉禁止这种溺女风气,也未能完全根除。

由此可见,广德清初时期,婚嫁不仅尊男贱女,更因攀比之风盛行,致民间多不敢养女、嫁女。

清乾隆期,乾隆五十九年(1794)胡文铨修、周广业纂《广德州志》(简称《胡志》)于《门志》原文外,另附《案语》,详释了广德婚嫁礼俗。

“ 州人婚礼,先纳吉,俗谓之押肯(订婚);

次纳征,俗谓之过礼,于家礼亦不尽背。

至亲迎,今人已鲜行之者,不独桐川为然也。

惟溺女旧有此风,询之州人,大半亟望生男者为之,未必预为奁饰计,要皆不仁之甚者,屡经前守严禁,且设育婴堂以收弃孩,溺女之风亦已衰息。

若破产营奁,当时容或有之;

今虽寒素,嫁女必用髹漆雕镂床,此亦他处所无也。

” 可以看出,当时广德婚俗重礼俗,“贱女”之风虽渐息,可嫁女必用雕床仍流行。

同时,《胡志》还记载了婚嫁当日情形—— “婚日,婿家装彩轿,轿中置脂粉、罗帕、襖衣等物,轿门缀以饰镜;

妇人具茗果致拜,谓之祭轿。

轿至女家,亦如之祭。

毕,持镜帕至女室,女遂昏晕,遂以帕蒙其首,饰镜蔽其面,为沐浴衣饰、傅脂粉,纳轿中,皆保姆抱持之,女不知也。

亦有传粉后始晕者,轿行里许,送者共唤女,或吹铜角以惊之,且行且唤,待其醒而后反,谓之晕轿。

此俗独州有之,越境即否。

或云祭轿旧用酒,量益久,因代以茗。

乾隆三十五年前守恒(豫) 闻其事,谓为妖,禁之不改。

窃谓祭轿非礼也,古远行始有祖道之祭,嫁娶不越境,安用祭为?况车舆何神?《礼》垂御轮,不闻祭轿,欲止妖俗,当革淫祀。

” 该段文字,记载了广德婚嫁礼俗中的一种“独一无二”的奇特现象,即“ 晕轿”—— 结婚当日,男方家会装饰彩轿,轿中摆放脂粉、罗帕、衣物等物品,轿门上悬挂饰镜;

妇女们带着茶果行礼拜祭,这被称为 祭轿。

花轿抬到女方家后,也会举行同样的祭轿仪式。

仪式结束后,保姆拿着镜子和帕子进入新娘房中,新娘便会突然昏晕,于是用帕子蒙住她的头,用镜子遮住她的脸,为她沐浴更衣、涂抹脂粉,再抬入轿中,全程由保姆抱持,新娘本人对此毫无知觉。

也有先涂抹脂粉后才晕过去的情况。

花轿行至一里多地后,送亲的人会一起呼唤新娘,或吹响铜角惊吓她,一边走一边喊,等她苏醒后才继续前行,这被称为 晕轿。

这种“ 晕轿”习俗只在广德地区。

有人说,祭轿原本用酒,后来因酒量渐少,便改用茶水代替。

由此,我们亦可关联到文章开篇的《花轿里热死新娘》新闻:宣城葛某迎娶广德新娘当日,新娘不幸热死于花轿,究其根源,正是广德旧时 “祭轿” 习俗中,新娘被蒙头遮面、密裹轿中闷焐,最终中暑致死。

这一悲剧,既是旧俗陋习酿就的真实印证,也从侧面印证,广德当时的婚嫁礼俗,或许就是这起悲剧的“罪魁祸首”。

另外,《胡志》也记载了乾隆时期广德婚嫁礼俗的闹洞房之“炒房”情形—— “ 婚夕,戚友送房,年长者以果撒帐、唱撒帐词。

毕,酌酒揖新郎劝饮,又以酒揖新妇,属保姆劝之,长少次第进劝,郎妇醉而后已,谓之炒房。

此俗近二三十年间始有之,虽不至如《抱朴子》所云戏妇法,然酒客酗营,不知限断,则汝南杜士之事,安知不再见于今?戚友齿尊者遇有此等,自当正言戒禁,顾反为之倡导,即抱朴子谓当加以峻刑,不为过也。

” 就是说,婚礼当晚,亲友们送入洞房,年长的人向帐中撒掷果品,并吟唱撒帐词。

仪式结束后,众人斟酒向新郎行礼劝饮,又斟酒向新娘致意,嘱托随行保姆劝说她饮酒,无论长辈、晚辈都依次上前劝酒,非要把新郎、新娘灌醉才肯罢休,这种习俗被称为 “炒房”。

当然,《胡志》对广德 “炒房” 陋习,明确主张应严加克制。

其指出—— 此俗为近二三十年间新兴之风,虽未达《抱朴子》所载 “戏妇” 那般轻薄无礼的程度,然若饮酒宾客恣意放纵、毫无节制,则汝南杜士因闹婚酿成惨剧的旧事,难保不会复现于今日。

亲友中年高德劭者,本应正言戒禁,反倒率先倡导,即便如《抱朴子》所言施以峻刑,亦不为过。

至清后期,光绪七年(1881)胡有诚所修《广德州志》中,关于广德婚嫁礼俗的记载,与前志大体相仿,在此不再赘述。

二、广德婚嫁旧俗 清咸丰、同治年间,以光山为代表的豫南移民与以钟祥为代表的荆州移民大批涌入广德,此前志书记载的本土婚嫁旧俗,随人口结构与地域文化的交融逐渐发生改变,外来移民的婚嫁礼俗与广德本土习俗相互碰撞、融合,最终形成了兼具南北特色的新礼俗风貌。

清末至民国时期,除民间婚礼少有变化外,城镇居民和少数知识分子提倡并实行“文明结婚”,仪式大为简化。

建国前,广德人男婚女嫁基本沿用周代《六礼》婚制,只是礼节程式渐趋简化。

1、纳采 俗称“说媒”。

由媒人代表男方向女方提亲,或受女方委托向男方提亲,并介绍双方家庭、个人品貌、职业等情况,再由双方家长查访证实,作出决定。

问名双方家长基本同意后,由媒人去女方讨取书写生辰八字的“庚贴”,请测字或算命先生推算双方“八字”是否相合,这叫“合婚”。

如无相克亲事就算基本上定下来,俗称“合八字”或“过书柬”。

2、纳吉。

男女八字相合,男方须准备一定的礼物,由媒人送到女方;

女方收下礼物的一半,并提出若干条件,男方承诺后亲事才算正式定下来,谓之“纳吉”又称“定亲”或“订婚”。

3、纳征。

根据女方提出的条件,男方准备一定的实物或钱财,由媒人送交女方,称之为“聘礼”,俗称“过礼”,也有叫“下花”的。

请期由男方选择吉期,准备一定的食品、衣料,由媒人送至女方,说明迎娶时间,俗称“送日子”或“报期”。

迎娶的时间需要事先通过媒人协商好,便于双方作好充分准备。

4、迎亲 广德旧俗新郎不“亲近”新娘,而是由媒人领轿去接。

除新娘的花轿之外,条件好的另有两顶小轿(媒人坐),或四顶小轿(媒人、送亲人坐)。

贫寒人家迎娶新娘,也有坐独轮车的。

5、祭轿、晕桥 成婚日,花轿中放胭脂花粉、罗帕、衣饰等物,轿门用米筛和镜子遮蔽,并用茶点致拜,称“祭轿”。

轿子抬到女家,女家也同样祭轿。

祭毕,由伴娘将轿内各物拿到女室。

这时新娘佯装昏晕,听任伴娘用罗帕蒙头,用筛镜遮脸,为之洗澡、换衣、擦脂粉,再抱入轿中,也有在擦粉后才装晕的,称“晕轿”。

地方官吏曾下令禁止,但未禁绝。

此风直至民国初年始消失。

6、上头 新娘在婚日由伴娘帮助梳妆打扮。

富庶人家戴凤冠霞帔,一般人家穿男方做的新衣,戴首饰并插花,称为“上头”。

7、哭嫁 新娘与父母痛哭拜别,依依不舍,然后由长兄(或弟、叔、舅)背上花轿。

新娘啼哭直至花轿抬出村外方止。

新娘的生母坐在堂屋中间放置的竹匾上嚎啕大哭,俗传“越哭越发旺”,称之为“哭嫁”。

这一风俗,至今在广德境内仍有留存。

8、陪嫁 女儿出嫁,父母尽可能给以添置生活用品。

除旧志载“嫁女之家,甚有破产以营奁饰者”,“虽寒素家女,必有髹漆雕镂床,此亦他处所无”。

民国时期,富贵之家的嫁妆除被帐、家具外,还有金银、田地、耕牛等,统称“陪嫁”;

贫苦农户,最简单的也要有被帐和脚盆,小水桶、马桶(俗称“三元(圆)”),内装染红的花生、白果、鸡蛋及五谷杂粮,以图“吉兆”。

所陪嫁妆由男方派人抬,而蚊帐及“三元”则由女方派人送。

9、送亲 迎娶日,女方派两人随轿送亲,一般为姑父、舅父、伯叔或兄长。

送到之后,向男方说一些“小女年幼无知,失礼之处请原谅,不周之处请教育”之类的客套话,酒后即回家。

10、拜堂 新娘由喜娘扶出花轿,举行婚礼,旧称拜堂。

喜娘称“牵亲婆”或“福婆”。

福婆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夫全子全,最好是子孙满堂;

二是与新郎或新娘属相合。

喜娘二人,一扶新郎,一扶新娘。

新郎戴礼帽,插金花,着长袍,与新娘并立,按照礼生赞礼程式: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父母,夫妻合拜。

之后,由喜娘引入洞房。

从堂屋至新房,地上铺若干条麻袋,新人走过即向前传递,寓“代代相传”之意。

进入洞房在新床就座,男左女右。

新娘要将新郎长袍一角拉来垫座,婚后新郎则会言听计从,不受婆家欺负。

11、闹房 古礼新人进入洞房,年长者用白果、花生撒于帐内,唱“撒帐词”。

唱毕,酌酒敬新郎,并给新娘劝酒,然后“长少次第进劝,郎妇醉而后已”,谓之“炒房”。

当晚,男女老幼都可入洞房尽情嬉闹。

除了闹新人之外,还闹公婆、媒人,表亲之间互闹,俗称“三天无大小”。

12、回门 婚后第三日,新郎和新娘携带礼品到女家拜见父母,称“三朝回门”,午饭后即返。

13、会亲 又称“新亲过门”。

婚后六日或选吉日(节日),男家邀请女家父兄、伯叔、姐夫等(以女父为主,其余不一定全参加)作客。

14、新客上门 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给女方亲戚拜年,称新客上门。

由女父或兄长带领到主要亲戚(姑、舅、姨、姐等)、本家(伯、叔)处拜年,一般必备礼品,称“上门礼”。

受拜者回赠封仪,称之“觌仪”,俗称“红纸包”。

婚后第一个端午节,岳家有给新婿赠草帽和折扇的习俗。

总之,建国前广德婚嫁沿周代六礼并简化,含纳采、迎亲等十二仪程,祭轿晕轿等俗颇具地方特色,部分风俗延传至今。

三、广德婚嫁新俗 建国后,颁布施行新婚姻法,废除旧的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主,男女双方经过恋爱,只要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关系就受到法律保护。

五十年代嫁娶从简。

六十至七十年代初嫁妆亦较简单。

七十年代中期起,少数青年办婚事渐趋侈糜,须备全套新式家具,购置“三转一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

至八十年代,办婚事相互攀比,大操大办之风日盛,陪送高档家用电器(冰箱、彩电、音响、洗衣机、电扇),用轿车迎亲亦屡见不鲜,但婚事新办者亦不乏其人。

二十一世纪以来,广德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婚嫁领域革故鼎新,传统婚嫁礼俗迎来显著改观。

旧时繁琐的六礼程式、铺张的嫁妆攀比与过度的闹婚习俗被逐步摒弃,简约适度、文明得体的婚嫁新风蔚然成风,彩礼减负、仪式简化成为主流,既留存了嫁娶基本礼仪的温情民俗内核,又契合当代社会的生活节奏与价值追求。

【结语】 广德婚嫁礼俗的演变,是地域文化传承与社会变迁的生动缩影。

清代以来,从《门志》所载的攀比之风、溺女陋习,到《胡志》详录的 “祭轿”“炒房” 等特有俗仪,本土礼俗既带着封建时代的印记,亦藏地域文化特质,“花轿热死新娘” 的悲剧更成为旧俗弊害的沉痛注脚。

清末移民潮带来南北文化交融,婚俗渐成 “六礼简化” 的多元形态;

建国后,婚姻自主取代包办,移风易俗持续推进,繁琐旧仪逐步让位于文明新风。

如今,广德传统民俗的温情内核与当代婚嫁简约理念相融,既见证着时代的进步,也留存着一方水土的文化根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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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原来在元朝任职的汉族士大夫宁可自杀为元朝殉节

众所周知,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统治方式最残暴,对人压迫最厉害的一个。

在攻灭的过程中,元朝军队杀戮了大量汉族人。

在元朝灭掉南宋后,更是将以汉族人口为主体的南宋人列为最下等的百姓,通过苛捐杂税进行敲骨吸髓般的压榨。

按理说,对于这样的王朝,所有的汉族人都应该切齿痛恨,盼着它早早灭亡才对。

然而,当时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灭掉元朝之后,出现了一种如今看来非常不可思议的现象:很多原来在元朝任职的汉族士大夫宁可自杀为元朝殉节,也不愿为大明新朝效力。

下面介绍的这两位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

  一位名叫郑玉,字子美。

徽州歙县郑村人,理学家,曾在元朝至正年间做过翰林待制,奏议大夫。

这位郑玉先生一听说明军派人来邀请他出来辅佐朝政,立刻整理好衣服上吊自杀了。

死前还给自己的儿女留下遗言:宁死不做贰臣。

  另一位名叫王翰,字用文,号时斋,安徽庐州(今合肥市)人,做过元朝的潮州路总管、福建行省。

明军进入福建后,他躲到山里隐居了起来。

明洪武十年,当地府县官员向举荐贤才时推荐了他。

但他决心不事二主,拒不奉诏入京。

当地官员强迫他去,他就在袖子里藏了匕首,半路自杀了。

死前还留下一首绝命诗,其中末尾两句写道:“寸刃在手顾不惜,一死了却君亲恩。

”  为改变这种局面,明朝洪武朱元璋专门下了一道圣旨,大意是:只要是汉族知识分子就必须为大明效力,否则就要被杀头、抄没家产。

严旨一下,这种风气才稍微好转一点。

这些汉族知识分子放着汉人建立的新朝不效力,却固执地愚忠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究竟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元明易代之际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当时的汉族知识分子已经在元朝统治下生活了百余年,产生了对元朝统治的认同感;第二个原因是,儒家忠君思想的不良影响导致这些汉族知识分子只知道忠于君主,却根本不管这个君主本身是否值得尽忠,说白了,就是一种奴性。

百万新娘林敏君结局「重温百万新娘才明白圣母林敏君为什么被恶婆婆苛待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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