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皇帝乾隆时期小吏为什么敢索贿大员?为什么他们胆子这么大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5-15 点击数:
简介:五十七年(1792),刚刚从前线击退廓尔喀入侵、平定西藏战乱而凯旋的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在回到京城以后,福康安照例按规定往户部递交了军费账册,以便能够早日报销军费

【菜科解读】

五十七年(1792),刚刚从前线击退廓尔喀入侵、平定西藏战乱而凯旋的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在回到京城以后,福康安照例按规定往户部递交了军费账册,以便能够早日报销军费开支,不料却遭遇户部书吏索要“部费”,也就是要“赏钱”。

要知道,福康安从小由带在身边长大,皇帝待他如亲生子,这时候的他更是圣眷正隆,是朝廷的大红人。

不入官品的户部书吏竟然刮钱刮到他的头上,无异于。

福康安哪里受得了这种气这种勒索?!他气得暴跳如雷,怒道:“幺麽小胥,敢向大帅索贿赂乎!”论级别,小小书吏与他这个爵爷相差。

别说刮他的油水,就是他能在人群中瞟上他们一眼,他们也应该激动好几天。

就在福康安愤愤难平之际,书吏对自己的行为给出了解释:索要“部费”只是为了“多添书手、日夜迅办”,如此才能速报速结,否则,“仅就本有之人……非三数年不能了事”。

书吏还特意提醒福康安,现在你刚刚大捷归来,皇上对你有求必应,一旦这事久拖不决,“上意倦厌,必干诘责”。

这句话是在暗示福康安,要办尽早办,如果拖下去对其不利。

福康安一听,顿时傻眼,一点脾气也没有了,乖乖照办…… 那么,小小的户部书吏怎么敢与皇帝身边的红人、朝廷的封疆大吏叫板? 在中国民间有句老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地方上的胥吏吃老百姓的,而中央六部各衙门的书吏则吃下面大小官员的。

所以虾米能不能吃定大鱼,关键不在虾米的才能高低,而在于虾米在权力结构中所处的位置。

这些小小的户部胥吏之所以敢吃定福康安,奥秘就在于官员的隐性利益。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做官员的隐性利益。

官员的隐性利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灰色收入,二是隐性特权。

由于政治制度规范的缺失,当时的大小官员往往会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来谋求诸多显著高于社会一般成员的非正当性收益以及依靠权力延伸出来的“含金”收益。

在京城各部门供职的书吏,虽然不能与那些地方官员获取的收益相提并论,可也有获取隐性利益的巨大空间。

既然地方官员的“炭敬”(冬天取暖费)、“冰敬”(夏天的消暑费用)之类的贿赂砸不到他们的头上,那么他们就因地制宜,通过自己的部门特权向各地方官员直接索贿。

六部书吏在索贿这件事上是各有各的道儿,从不含糊。

在这六部当中,户部索贿是最容易的事,其次才轮得上吏部和兵部。

因为户部是管各种费用报销的部门,地方的各项开支要报销,都必须经过户部核准,不然就没办法报。

但凡有利益出没的地方,就会产生灰色生存。

那些不谙规则的人,往往就没有办法办成事。

就拿这眼下的军费报销人福康安来说,朝中谁人不晓得他是皇帝面前一等一的大红人?可书吏照样不买他的账,照样要他按照行业规矩来办事。

这时候书吏的衍生权力,就形成了上自户部大员下到普通书吏的一条“灰色产业链”。

这条产业链的上下游之间,是相互贯通的。

书吏向福康安索要的“部费”,就是他们的隐性利益,是他们自肥的肥沃土壤。

那么,什么是“部费”呢?大清帝国的财务制度是严格的,军费报销有一套完整的流程:首先是“投文”,即花钱的部门先对要求报销的事项进行统计,填写清册,送交户部;然后是户部对报销清册进行审计,如果发现报销清册中有不合规定的情况,就要求申报部门重新核实,这叫“批驳”;等报销项目都符合规定了,户部题写奏折,交皇上审批,如果皇上签字同意报销,户部给申报部门一个批文,整个报销流程就结束了。

在这个过程中,户部权力的真正体现在于“批驳”。

为了避免被批“被驳”,申报部门就得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在历史上就叫“部费”。

所谓“部费”,说白了其实就是清政府某部门吃的回扣,据说就是皇帝也拿这个“回扣”没办法。

按一般人的想法,这些巨额的“部费”一定是进了户部大员的腰包里,其实不然。

大清帝国有个官职叫“书吏”,书吏只是一些普通办事人员,他们的工作是抄抄写写,类似于办公室里最底层的文员。

有意思、并且吊诡的是,款额巨大的“部费”大多是落入了这些底层文员的腰包。

按照常理,书吏的上面还有司官、员外郎、郎中、侍郎和尚书,但是,这些人很少懂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那些枯燥乏味的账目更叫他们头疼,所以,他们就把审计的职责推给了书吏,这样书吏就有了权力,书吏说行,他们就在同意报销的审核报告上签字;书吏说不行,他们就在批驳的意见单上签字。

户部书吏因为有了这种权力,导致报销的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找关系、通门路、托人去“打点”。

何止是福康安,后世大名鼎鼎的、也照样都在书吏面前“吃瘪。

当年,李鸿章托的人是王文韶。

王当时是湖北的一个道台,以前在户部任过职,有部里的人脉。

王让人去找书吏,探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的胃口很大,要一厘三毫的回扣,即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

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曾国藩也托人,他托的人是李宗羲。

李当时是江宁布政使,与户部的人不熟,又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八万两。

显然,书吏已经算是给了很大的面子了。

事儿办成了,但是,曾国藩对“部费”一事很恼火,因为这笔钱是不能通过正式的财政制度得到的。

于是,曾国藩向皇上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免于审计。

皇上出于对他们平定、捻军的卓越功勋,同意了此要求。

不过,曾国藩也表示,以前已经和户部书吏说好要给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但书吏们不能再多要了。

书吏索取“部费”,而在正式的财政制度里又没有这项收支,那么“部费”又从哪里来呢?“部费”一般是省级衙门向下属摊派,层层落实,最后落到州县官员头上,州县官员不会自掏腰包,要在征收钱粮时通过加收“火耗”等形式筹集,这成了州县官员在征税时收取税外之费的一个原因。

乱摊派势必引起老百姓不满,影响社会安定,所以历朝皇帝都想取缔这种于吏治民生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做法,其中以最认真,所采用的方法也最符合现代财政制度。

雍正的办法是专门成立一个类似于现在的国家审计署这样的机构,取名为“会考府”,规格很高,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受任何外在干扰。

但是,这种做法也是换汤不换药,并无实效,只是换了另一批书吏而已。

“部费”无法革除,而其享用者又主要是书吏,这就形成了书吏比官富的特殊现象。

书吏们到底有多少钱?晚清学者冯桂芬曾经做过估计:吏部四个司的书吏每年大概能得到三百万两银子的好处费,加上兵部、户部、工部,四部书吏每年所得应该不少于一千万两银子。

外省衙门人数更多,贪污的也多,当然更不止一千万两。

从银子的来源看,其中十分之三来自国家财政,十分之七是民脂民膏。

按照冯桂芬的估计,年代,全国的书吏每年得到的灰色收入超过了两千万两银子,而当时全国每年的财政收入不过是四千多万两,这意味着,书吏灰色收入的总额高达国家财政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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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国玉玺传下来了吗?皇太极从蒙古得到传国玉玺,乾隆却把它毁了

传国玉玺,自古以来就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引得无数人对此垂涎。

并在明清易代的风云际会中,引发了一场又一场激烈的权力斗争。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件价值连城的宝贝,最后竟然神奇地出现在后金皇太极的手中。

究竟是什么样的机遇,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传国玉玺与蒙元政治皇太极得到元朝,北元的所谓传国玺就将之视为统治合法性的因袭承接的观点其实基于如下先验论断,即传国玉玺的易手意味着正统的顺利移交与自然继承,即暗示了后起王朝对前代尚抱有政治合法性方面的肯定与沿袭。

像这种观点的极端论者冈田英弘干脆以此来断言清朝其实只是成吉思汗开创的蒙古帝国的合法继承者。

而最早处理这一问题的阿勒托则在其论文中动辄使用权力接受这个含义过于宽泛的术语来指代传国玉玺的转移,这同样容易让西方读者产生联想,以为体现在传国玺上的总是权力的和平交接与过渡。

然而这类情况至多只适用于那些以相对温和的禅让方式 当然背后仍然有武力因素的现实影响完成统治权力让渡的个别朝代之间,如东汉魏晋时期和后来的南朝和五代的某些时段。

在更多的情况下,后起的王朝对君权的攫取都是通过暴力颠覆的方式实现的。

在此背景下,传国玉玺的易主仅仅意味着天命的不可逆般的转移而已,并无对前朝统治合法性的任何继承或者肯定;相反其强调的则是前朝的统治合法性因天命的移离而就此斩绝。

这一点从秦玺制作不久后所经历的事变中清晰地透视出来。

以后秦末子婴在向楚将刘邦投降时,即以献纳此玺表示秦朝法统的永远终结。

再陆续经过楚汉战争的过渡,终于完成了帝业重建的刘氏转而将秦玺尊戴为传国玉玺,希望子孙后代能够代代传承。

此即《汉书·元后传》所记的秦子婴降于职道,奉上始皇玺。

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日汉传国玺。

显然当刘邦挥师进人关中迫使子婴献玺出降时,他是以尊崇彼时复兴不久的楚作为正统,自己和项羽均为身奉楚怀王号令的部将,故在其时亡秦必楚的政治预言变为现实的时代氛围下,决无可能产生将接受秦玺看作继承秦朝统治合法性的思想认知。

待到汉朝建立以后,尽管在具体制度上往往师法袭用秦制,但其统治者却在将王朝的正统性与五德终始说相联系时,转而采取汉继周德而非直接承袭秦的水德的推衍模式,以此在舆论导向上明确显示了要与亡秦的负面政治遗产相切割区分的思想倾向。

需要指出的是,传国玉玺由于刻有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致并不适合作为对外性质的行政用玺而铃盖在颁布的诏敕旨令文告上,因为会有天命独授的皇权被下放给接收诏书的群臣之嫌。

故而其注定只能平时秘藏于深宫以与外廷的广大臣民远相隔绝,仅仅是在极少数特定的场合中才被展示,可以说其价值恰恰在于它蕴寓的这种少为人知的神秘性。

总之它与时时需要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实际作用的皇帝六玺的性质判然有别。

同时从汉代以降,本为抽象理论的德运也必须寄托在一种形象化的实物上才能在正统论的宣扬上更加令人信服,由此逐渐催生出以帝王之统不在于道而在于玺相标榜的独尊秦玺的思想观念,结果导致秦玺成为并不仅限于汉代的象征帝王统治合法性的传国玉玺,东汉以来的传国玉玺是否真是当初李斯篆文的秦玺就已经显得颇有可疑,更无论以后迭经战乱的历朝各代。

仅仅是在至元三十一年 1294忽必烈逝后,当蒙古皇室面临是否应该由忽必烈指定的皇孙继承人铁穆耳即位的棘手问题时,后者适凭借支持其的汉族大臣向其献上原得自木华黎后人的所谓秦玺这一优势。

再加上更为重要的个人条件即能够熟练地朗诵祖训,并在得到其母阔阔真和重臣伯颜等的鼎力支持下,这才一举压倒了其兄弟中的皇位竞争者,彼时尚握有漠北兵权并得到草原宗王拥戴的晋王甘麻刺。

概而言之,秦玺在此次事件中的作用相当于在争夺君权的天平上为储君增加了一枚前所未有的重量级砝码。

这也是它首次也是文献记载中仅见的一次在元朝重大政治事件中发挥过实际作用。

不难推断,经过此次政治风波之后,元朝皇室必然会逐渐重视起传国玺的特殊价值而不再像之前那样简单地视之为一件稍显特殊的亡国遗物。

此后出现在重大仪式中的崇天卤簿行列中所陈示的皇室玉玺八宝中,传国宝和受命宝即一右一左共同位列八宝之首。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元朝始终未能确立起制度化的皇位继承人制度故每在皇位新旧交替之际,动辄出现流血的宫廷政变甚至有时事态会进一步升级为全面内战因此在中原王朝那里传之弥久的由皇太子在先帝晏驾后随即领受传国玺履行登基仪式借以彰显皇权平稳交接的现象很难在元朝宫廷中常态化地重现。

所以传国玉玺其实在元朝的政治生活中已经彻底丧失了这种有助于确保先帝生前指定的继承者顺利即位的传统功能。

故传国玉玺在元朝不仅被启用得相对较晚,而且其地位继续呈现下滑态势。

于是我们有必要思考另一个重要问题:流传于汉地的传国玉玺故事真的对哈斯宝传说的形成产生过最为关键的影响吗?北元政治背景下成吉思汗哈斯宝的建构至于成吉思汗哈斯宝故事的梗概,较为完整的叙述出现在清初萨囊彻辰《蒙古源流》中其称铁木真在怯绿连河畔曲雕阿兰即可汗位前夕,曾有一只五色小鸟落在帐房前的四方形石头上,发出成吉思的鸣叫声,由此成为了成吉思汗一名的来源。

而后那块石头也突然自行进裂,从中露出了所谓的哈斯宝玉印 Qasbuutamaya,其中的蒙古语玉石之意,而系借自汉语符一词,后面的tamaya 探合表示印章之义。

它的背面有双龙盘龟 类似代表北方的玄武图案,恰好可以铃盖一千张纸。

铁木真遂被正式奉为蒙古人的君主,大蒙古国也随之成立。

除此之外,像成书时间同样也在17世纪后半期的罗桑丹津《大黄金史》和善巴《阿萨喇克其史》中,则将哈斯宝玉印从石头中进裂以及鸟鸣的预兆系于成吉思汗出生后不久,玉印的最初获得者则为铁木真生父也速该。

这样在17世纪以降的蒙古史书中形成了该玉印或者出现在成吉思汗诞生之际,或者发生在其称汗前夕这两种在时间细节上存在差异的叙事文本。

需要强调的是,17-19世纪的蒙古史书,每当要用修饰性的术语具体描述蒙元大汗的玉玺时,基本上选取的均为哈斯宝一词,可见后者已经成为了指代成思汗家族皇家玉玺的专称。

这一用语可以追溯到比《蒙古源流》等上述史书成文时间还早的《阿勒坦汗传内对元顺帝携带玉玺从大都逃出经过的描述中。

如前所述自阿勒托以来,不少国外学者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即往往不证自明地将汉文中的传国玺和蒙古语里的哈斯宝混同起来考虑。

其实这种思路在国内学者的著述中也不难发现。

然而还是有两篇论文中表达了对此倾向的质疑。

其一是两位德国学者在他们合著的搜集并分析各种文献中所见成吉思汗玉玺情况的论文中的一条注释内,明确指出了蒙古语中的哈斯宝就其本身涵义而言,并不等同于传国玺。

其二则是蒙古族学者格日勒图在一篇专论哈斯宝玉玺的文章中,特地批评了部分研究成果中径直将哈斯宝理解为传国玺的认识,同时还根据作者本人的见闻体验表达了在蒙古族的文化传统中,哈斯宝只等同于成吉思汗玉玺的观点。

以上商榷主要还是基于对相关词语语义的分析和对本民族文化的直观感受,不过要更为全面地剖析两者的异同,则应该重点考察哈斯宝玉玺故事主要细节的特征及来源,这正是本文下面所要着力厘清的。

那么神鸟降谕题材又是在何时与玉玺元素结合构成全新的哈斯宝故事的呢?关于这一点虽然否认最初传国玺与哈斯宝存在联系的那两位德国学者和格日勒图所引用的材料已经显得十分丰富,但毕竟均未早于17世纪。

这自然容易使人轻信,哈斯宝故事其实是在相对较晚的明末才出现的。

惟有乌兰在对《蒙古源流》的详细注释中,揭示了一条时间更早的关键性史料。

《汉藏史集》中关于蒙古王统部分在开篇叙述成吉思汗的卒年以后,补人了这样一句话:据说,由上天 gnam或者长命鸟 byatshe-ring的护佑而赐给的宝印 nor-buitham-kha,也是在此王之时出现的。

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该书主体部分完成于1434年。

《汉藏史集》的作者获悉如此精确的宝印信息无疑得益于北元时代蒙古与藏地仍然存在着交流的渠道。

故以下的分析将紧紧围绕这部珍贵史料提供的上述线索进行。

《汉藏史集》的这条关于成吉思汗宝印的材料绝非抓证,就此不妨来解析同时期另一则记载。

在明英宗正统七年 1442时,名义上仍尊成吉思汗后裔脱脱不花为大汗,但实际上是由瓦刺集团主导的蒙古政权造使朝鲜,并对后者在外交礼节上实行的厚遇明朝使臣却一味疏远。

蒙古使者的做法郑重提出抗议:将俺每不许入境,大不可也。

用人力筑城即位大明皇帝则归顺,天赐玉印蒙古皇帝则蔑见。

如后日玉印敕书,一送大都。

一送高丽,万数成群出来时,汝亦阻当平?蒙方使臣表达抗议的外交语辞发人深思,因其夸耀蒙古大汗比明朝君主高出一筹的原因则是前者拥有所谓的天赐玉印而后者却只能用人力筑城,并且扬言将来要以武力敲开明朝和朝鲜的大门,迫使后者敬酒不吃吃罚酒式地被迫接受蒙古发出的玉印敕书。

可是他的解读真的符合蒙古使臣的原意吗?首先,传国玉玺固然极受珍视,但作为其前身的和氏壁的问世经过与其说是神奇地拜上天所赐,还不如说是本身情节的曲折动人更为合适;何况在秦始皇之前相继得到和氏壁的楚王和赵王根本不是那类深得天命眷顾,足以缔造帝业的非常之主。

结语传国玉玺作为一种政治符号,其易主往往伴随着朝代更迭和武力夺取天下,并不代表对前朝统治合法性的承认。

而哈斯宝玉玺则是成吉思汗家族的专属宝物,其出现的传说蕴含着蒙古人对天命和神鸟护佑的崇敬。

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母亲是谁?历史李渊的母亲是谁

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母亲是谁呢?她就是窦氏,也就是后来的窦皇后。

窦氏出身于名门望族,菜叶说说,祖父窦毅是北周骠骑大将军,父亲窦怀贞是隋朝大司空,可以说是一位大家闺秀。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的窦氏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她从小就聪明伶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当时有名的才女。

后来她嫁给了李渊的儿李渊,李渊对她非常宠爱,两人婚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名叫李世民。

窦氏的丈夫去世后,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可以说是非常辛苦了。

一、李渊的母亲是他父亲的第几个妻子?独孤氏,独孤信的四女。

李渊是十六国时期西凉开国君主李暠的后代,世代显贵。

李渊的祖父李虎,在西魏时官至太尉,与宇文泰及太保李弼、大司马独孤信等同保魏室,是西魏八柱国之一,赐姓大野氏。

北周受禅之后,追封李虎为唐国公。

至杨坚官任北周的大丞相之后,李家才还复本姓。

李渊的母亲是隋文帝皇后独孤伽罗四姐,北周皇后独孤氏四妹,唐高祖武德元年六月六日被其子李渊追谥曰元贞皇后。

二、唐高祖的母亲?唐高祖李渊的母亲是独孤氏,追谥元贞皇后。

独孤氏,北周大司马,卫国公独孤信之女。

隋文帝文献皇后独孤伽罗的四姐,北周皇后独孤氏的四妹。

嫁给唐国公李昞,生梁王李澄,蜀王李湛,李洪,唐高祖李渊和同安长公主。

618年(死后)追封为元贞皇后。

李渊是十六国时期西凉开国君主李暠的后代,世代显贵。

李渊的祖父李虎,在西魏时官至太尉,与宇文泰及太保李弼、大司马独孤信等同保魏室,是西魏八柱国之一,赐姓大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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