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魏知古起诸吏,为姚崇所引用,及同升也,崇颇轻之。
无何,知古拜吏部尚书,知东道选事。
崇二子并分曹洛邑,会知古至,恃其蒙恩,颇顾请托。
知古归,悉以闻。
上召崇,从容谓曰:“卿子才平?皆何官也?又安在?”崇揣知上意,因奏曰:“臣有三子,两人分司东都矣。
其为人多欲而寡交,以是必干知古,然臣未及闻之耳。
”上始以丞相子重言之,欲微动崇意,若崇私其子,或为之隐;
及闻所奏,大喜,且曰:“卿安从知之?”崇曰:“知古微时,是臣荐以至荣达。
臣子愚,谓知古见德,必容其非,故必干之。
”上于是明崇不私其子之过,而薄知古之负崇也,欲斥之。
崇为之请曰:“臣有子无状,挠陛下法,陛下欲特原之,臣为幸大矣。
而由臣逐知古,海内臣庶,必以陛下为私子臣矣,非所以裨玄化也。
”上久之乃许。
翌日,以知古为工部尚书,罢知政事。

姚崇与张说同为相,而相衔颇深。
崇病,戒诸子曰:“张丞相与吾不协,然其人素侈,尤好服玩。
吾身没后,当来吊,汝具陈吾平生服玩、宝带、重器罗列帐前。
张若不顾,汝曹无类矣。
若顾此,便录致之,仍以神道碑为请。
既获其文,即时录进,先砻石以待,至便镌刻进御。
张丞相见事常迟于我,数日后必悔,若征碑文,当告以上闻,且引视镌石。
”崇没,说果至,目其服玩者三四。
崇家悉如崇戒。
及文成,叙致该详,时谓“极笔”。
数日,果遣使取本,以为辞未周密,欲加删改。
姚氏诸子引使者视碑,仍告以奏御。
使者复,说大悔恨,抚膺曰:“死姚崇能算生张说,吾今日方知才之不及!”
